楠木軒

男子分手後下藥迷姦前女友 原因竟是如此畸形

由 納喇傲兒 發佈於 綜合

  男子分手後下藥迷姦前女友,原因竟是如此畸形。男子王某與李女士交往僅一個月即分手,但王某一直想要重歸於好。藉着一次來京旅遊的機會,王某哄騙李女士服下催眠藥,待藥效發作後強姦了李女士。第二天李女士清醒後,王某以暴力手段再次強姦了李女士。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近日法院以強姦罪,一審判處王某有期徒刑5年。

男子分手後下藥迷姦前女友 原因竟是如此畸形

  男子辯稱雙方自願

  被告人男子王某現年33歲。據公訴機關指控,王某於去年12月12日、13日,在西城區新橋衚衕2號國築快捷酒店一房間內,先後以藥物麻醉、扼掐頸部等手段,強行與被害人李女士發生性行為。

  經鑑定,李女士身體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今年1月5日,李某被警方抓獲歸案。公訴機關認為,王某以藥物麻醉、暴力等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案庭審時,王某對其犯強姦罪的指控予以否認,辯稱12日他與李女士發生性關係是雙方自願行為,13日雖對李女士進行毆打,但未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

  被害人兩次遭施暴

  李女士在警方的陳述顯示,她與王某自去年10月開始談朋友,但僅一個月後,她就提出了分手。此後王某一直想重歸於好,但李女士沒有答應。

  去年底,李女士要到北京來旅遊,王某便提出一起赴京。“他答應説,來北京不再提和好的事,只是單純陪我旅遊,其實我也還想考驗一下他對我的感情,就答應了。”李女士説,他們12月10日到京後入住酒店,“當時他提出開一間大牀房,但我沒同意,不過考慮到費用問題,我提出可以開一間標準間,並要求他不許與我同牀發生身體接觸,他也同意了。”

  李女士説,事發前兩天他們相安無事。但12日晚上一回到房間,王某“好意”關心自己嗓子有沒有不舒服,並隨後掏出幾片藥,讓她服下。“我問他這是什麼藥,他説是專治嗓子的,吃了就會好,我吃藥後就昏睡過去。”第二天醒來,李女士發現自己光着身子側卧在牀上,王某在一旁摟着自己。

  “我醒來後,把他推下牀往廁所跑,當時我感覺頭很暈,連着摔了三跤,就質問他給我吃的是什麼藥。”李女士説,不料王某惱羞成怒,用手掐住了她的脖子,強行與其發生了性關係。“我不知不覺地昏睡了過去,醒來後視力一片模糊。趁着他還在睡覺,我穿上衣服跑出門,趕緊坐火車回家了。”李女士將此事告訴家人後,到公安機關報案。

  法院一審判5年徒刑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採用藥物麻醉及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構成強姦罪,依法應予以懲處。

  法院根據被害人陳述及檢驗報告,可以證實從被害人血液中檢出兩種鎮靜催眠類藥物。同時結合被害人所受傷情、相關通話錄音、微信記錄可以證實,王某案發後與被害人承認其是在被害人服藥後與之發生了性關係。次日被害人清醒後又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上述證據相互吻合、相互支持,證實了王某實施了強姦行為,故法院不予採納王某的辯解。最終,法院以強姦罪一審判處王某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