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男子結婚前夕發現“被小三” 女友開走合買轎車

由 梁丘憐翠 發佈於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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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揚州市民方先生的熱戀女友不告而別,還開走兩人合買的皇冠轎車,讓他對愛情心灰意冷。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記者見到方先生時,他顯得氣憤又憂傷,他幾年前與前妻離異,獨自撫養兒子成長。2016年10月,經人介紹認識了儀徵的範女士。

  方先生解釋:“我告訴她我是離婚的,我離婚有幾年了,她也告訴我她也是離婚的。”

  同病相憐,讓兩人找到抱團取暖的感覺,很快確立了戀愛關係。方先生説,他是做工程的,為方便談業務,買了輛30多萬的“皇冠”轎車。首付19萬,剩下的兩年貸款還清。當時自己和範女士已有婚約,在車輛登記時,就在所有權一欄寫了對方的名字。

  方先生表示:“首付19萬她拿了15萬左右,剩下的4萬是我拿的。車貸百分之八十是我出的,一個月還5800多。”

  方先生告訴記者,他誠意滿滿,卻沒想到女友卻藏着隱秘。

  方先生説:“有一個小盒子裏面,我打開一看,有一個結婚證,當時我感到很詫異。”

  都計劃結婚了,才發現女友沒有離婚,方先生很氣憤,“我和你在一起,咱們不能稀裏糊塗的。你是一個結婚的人,那我成了什麼,成了第三者啊。”

  方先生覺得,婚姻的基礎是信任,對方蓄意欺騙,又不肯有所解釋,只得提出分手。方先生還提出:此前買車雙方共同出資的部分,對方要退還。

  方先生:“我們把事情解決了,我提出你把我用的部分錢給我。當時她也答應好好的,她説行。”

  方先生吐槽:範女士承諾後,開走了轎車,但此後就人間蒸發,再也聯繫不上。

  方先生所説屬實嗎?範女士到底在哪兒呢?記者找到儀徵範女士的老家,見到了她的哥哥。但範大哥坦言:兄妹感情淡漠,平時不聯繫,妹妹長期不歸家,對她的下落並不知情。

  老家親友説不知道人在哪,記者打聽到,範女士在市區曲江商品城租了間鋪面,轉租牟利,便過去尋訪。但市場租房人員解釋:範女士只有年終會主動來交房租,平時也是“神龍見首不見尾”。幾處落空,方先生無可奈何,希望通過記者的鏡頭帶話,讓範女士儘快出面,解決問題。

  那麼,對情侶一方一走了之,帶走戀愛期間共同購買的財產,另一方該如何維權呢?記者諮詢了法律專家得知:如果確實找不到範女士,方先生可以蒐集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權益。

  擎天柱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千忠表示:“一種情況男女雙方合夥購買,還有一種情形男方藉資給女方購買,第三種是男方給女方的一種贈與行為,對於屬於哪種情形,男方需要進一步舉證。如果男方舉證是借款購買的話,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

  責任編輯:張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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