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税試點首輪擴圍在即
多地密集開展調研準備工作,京津魯等地有望納入首輪擴圍
作為綠色税收,我國資源税改革以及水資源税試點均已走過一年多時光。《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當前,水資源税試點分步擴圍正在密集籌備中,包括北京、天津、山東、山西、陝西、內蒙古等地有望納入首輪擴圍。
資料圖:水利設施。 確・胡熱 攝
記者瞭解到,為了深入瞭解水資源税改革有關情況,切實做好改革前期工作,陝西、內蒙古等多地已經密集開展調研準備工作。據悉,調研準備工作包括成立當地財政、水利、住建、地税等部門組成的調研組,對當地水資源、供水設施、取水單位以及水資源費收入等情況,研究分析水資源費改税對當地水資源節約保護、企業税負、財政收入等方面的影響等,並分析研判存在的問題和麪臨的挑戰,對建立徵收管理制度、調整水資源税徵收標準及結構、制定税收返還政策、明確徵管主體責任等形成建議和改革依據。
“水資源費改税給地方財税部門提出了新的要求,包括徵管部門的技術配置、徵收地和各級政府利益鏈條理順等。”一位地方財税系統人士指出,目前正在為水資源税下一步的開徵緊鑼密鼓地做着前期準備,包括深入到重點企業調研,實地瞭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核對相關數據,與企業財務負責人座談,介紹水資源税税收政策,聽取企業關於水資源税徵管工作的意見建議等。
社科院中國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蔣震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説,水資源雖然是可再生資源,但是我國整體還是缺水國家,水資源税試點擴圍很有必要。
蔣震表示,水資源税的擴圍試點地區選擇應該會綜合考慮水資源狀況和產業結構。水資源税的大的功能就是調節用水結構,節約用水,構建生態友好型的經濟發展模式。在他看來,“在水資源相對匱乏、產業結構偏重化的地區推廣,這樣改革的效果可能會更加明顯。”
作為我國首個水資源税試點,河北税改於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啓動。河北省財政廳副廳長李傑剛介紹,推進一年多來,試點成效逐步顯現,初步實現了預期目標。一方面,徵管漏洞得以堵塞,水資源税收入明顯增長。受税收徵收剛性和超採區地下水税額標準提高等因素影響,與試點前水資源費相比,水資源税收入增長明顯。另一方面,試點一年來,税改“綠色”紅利顯現,用水户節水意識普遍增強,2016年全省總用水量比2015年減少4.6億噸。
“改革後抽取地下水、超採區、高耗水企業税負明顯增加,較大的税額差有利於引導企業及時調整用水結構。”河北省地税局税政一處處長高會民説。為降低地下水用水成本壓力,河北規模以上用水企業紛紛調整用水結構,如廊坊市前進鋼鐵公司投資建設廢水深度處理綜合利用項目與雨水回收工程,取用地下水不到用水總量的2%;再如,處於地下水嚴重超採區的唐山三友集團通過加大地表水用量和改進海水淡化工藝,地下水用量比重從改革前的60%下降到當前的8.7%。
“水資源税改革不是簡單的費改税,而是破解管理體制機制障礙的重要抓手,是一項系統性的長期工程。”李傑剛指出,河北已經逐步構建起“水利核准、納税申報、地税徵收、聯合監管、信息共享”的水資源税改革模式。
與水資源税試點同時推進的,還有資源税改革。2016年7月1日全面推開至今,水資源税改革的多重紅利已經顯現。數據顯示,資源税改革一年來全國共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減免資源税近42億元,通過資源税收的調節作用,推動綠色發展。
江蘇省淮安市一家化工行業龍頭企業有關負責人指出,從去年7月到今年6月,共計繳納資源税1816萬餘元,相比以前從量計徵方法徵税,實際減輕税負近1455萬元。減下來的資金全部投入到技術創新和資源循環利用上,走出了資源綜合利用的新路。
此次資源税改革,最大亮點是將從量計徵變為從價計徵,雖一字之差,卻影響重大。“從價計徵建立了税收與資源價格直接掛鈎的調節機制,使資源税收入與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優劣的礦價掛鈎,有利於調節資源收益,保障資源產業持續健康運行,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同時增強全社會的生態保護意識。”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表示。
此外,西南財經大學教授湯繼強表示,以往,尋找富礦、丟棄貧礦的“吃白菜心”式開發,造成資源嚴重浪費。資源税促進資源節約利用、倒逼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特別是在資源税從價計徵的正向調節作用下,礦產企業紛紛摒棄原來“採富棄貧”的經營模式,轉而選擇“吃幹榨淨”低品位礦。
專家還指出,資源税改革在釋放減税紅利,引導企業綠色發展、轉型升級的同時,也涵養着優質、綠色的税源,優化了營改增後地方税體系。記者 孫韶華 北京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