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不滿賣淫女在除夕夜漲價,爭吵之下,廣東普寧男子黃潔生一怒將對方殺害。而他也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東莞市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黃潔生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近日,廣東省高院裁定核准了這一判決。
男子不滿賣淫女除夕漲價將其砍死 被判死緩
據法院查明,黃潔生曾與被害人劉某在劉租住的東莞市塘廈鎮一出租屋進行過一次性交易,支付劉50元。
2014年1月30日,正值除夕,下午至次日凌晨,黃潔生等十幾人在該鎮一市場附近一間出租屋裏打撲克牌。31日2時許,劉某離開該出租屋返回住處,黃潔生跟隨劉某回到劉的出租屋,欲與劉發生性關係。劉某提出過年期間加價至150元,黃潔生不滿,兩人遂發生爭吵。
後黃揮拳毆打劉的左眼部和左前額,並將劉推倒在牀上用被子捂住劉的頭部,劉不斷反抗,黃便拿起屋內的一把菜刀往劉的手、腳、脖子等部位亂砍及來回切割,致劉當場死亡。後黃潔生用水沖洗現場,並拿走劉的一部手機(經鑑定價值人民幣274.40元)逃離現場。
2014年2月26日,黃潔生在深圳羅湖區一出租屋內被抓獲歸案。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黃潔生犯罪手段殘忍,後果極其嚴重,論罪應判處死刑,但鑑於其歸案後能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故可判處死刑,不必立即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