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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鐵道部高官張曙光死緩改無期 律師: 符合法律

由 童豔紅 發佈於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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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報 看法新聞(記者 楊國華)8月13日,媒體披露,入獄2年多的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最近有了新消息:他已由死緩減為無期徒刑。

  記者注意到,新聞曝出後,有些網民對此不解。對此,法制晚報 看法新聞記者採訪了江蘇東恆律師事務所藍天彬。

  藍天彬説,死緩,是指對應當判處死刑,但又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犯罪分子,判處死刑的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根據刑法規定,判處死緩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所以大家看到的原鐵道部的劉志軍、張曙光由死緩減為無期徒刑,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法院核准後執行死刑;對於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並報最高法院備案。藍天彬説,“所以大家可以看到,這是一整套體系,有多種處理方式。”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笑看夜-郎國噴子自我膨脹”:律師真好笑,即使不符合法律你敢説實話評論嗎?除非不想幹律師這行了。

  網友“北京用户50xxx049”:002501跌呀

  網友“杭州用户66xxxx658”:他本來就沒犯什麼事。只是跟錯了領導而已

  網友“遙遠的赤子”:牛不準評論?

  網友“高端屌”:都是這種套路。

  網友“wxy44052722405”:死緩意味着無期……是不是該取消死緩?

  網友“血債是要血來償”:知道了

  網友“杜世成”:問題是當時判得太輕,按罪當時判其死刑立即執行也合理。近年來反腐固然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有幾個貪官被判死刑,立即執行的?

  網友“遙遠的赤子”:所以貪官有恃無恐,反正死不了

  網友“管你有沒有態度”:還是罰酒三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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