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5月9日訊(記者 張潤琪)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新餘市創晟商貿有限公司(“創晟公司”)和其實控人吳維民,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原新餘市人民醫院院長行賄共計人民幣230萬元。案件牽涉出10餘家授權其銷售產品企業,其中,不乏維力醫療等上市企業。
《新餘市創晟商貿有限公司、吳維民單位行賄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經審理查明,新餘市創晟商貿有限公司2015年1月8日由豐城市泰瑞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變更而來,投資人為吳維民及王某,其中吳維民佔90%的股份,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15年1月8日至2018年2月1日),後為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公司主要經營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的銷售業務。創晟公司在新餘最大的客户是新餘市人民醫院。
2015年年初,新餘市衞計委要求全市各大醫院醫用耗材採購實行“一品一規”。吳維民為了創晟公司能在招標中擠走同行競爭者,增加在新餘市人民醫院骨科的業務量,就找到時任新餘市人民醫院院長的鄒某幫忙,並向鄒某承諾如果中標就把創晟公司在新餘市人民醫院骨科耗材銷售額的10%作為“回扣”送給鄒某,並商議“回扣”每半年給付一次,鄒某安排拿錢的事情由其兒子負責操作。在鄒某的關照下,創晟公司順利中標了新餘市人民醫院骨科的“創傷、脊柱”等項目並順利開展了業務,業務量每年達1000餘萬元。在鄒某的關照下,新餘市人民醫院對創晟公司的貨款都及時予以了支付。吳維民則按約定,事先從創晟公司的銀行賬户上提取現金,再通過鄒某2四次向鄒某送“回扣”共計人民幣230萬元。
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公訴機關在庭審中出示的證據材料包括多家藥企授權新餘公司銷售產品的授權書,其中涉及A股上市公司廣州維力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維力醫療”)。
維力醫療與此次行賄案是否有關聯?對此,記者致函維力醫療,截至發稿,尚未收到任何回覆。
維力醫療成立於2004年,主要從事麻醉、泌尿、呼吸、血液透析等領域醫用導管的研發、生產和銷售。資料顯示,2018年,維力醫療銷售費用大幅度增長近40%,達7404.07萬元。同時,維力醫療2018年將銷售費用中的會務費及展覽費合併,形成“會務及展覽費”項目,而該項費用與2017年相比增長51.73%。其當年銷售費用的“其他”項目費用達591.35萬元,同比增長33.37%,且高於差旅費、保險費、業務招待費、佣金。
另外,維力醫療2017年銷售人員數量與2016年相比減少4人後,當年銷售費用中的職工薪酬反而增加178.42萬元。數據顯示,維力醫療2016年和2017年銷售人員數量分別為104個和100個,而當年銷售費用中的職工薪酬分別為1485.62萬元和1664.04萬元。
( 作者:張潤琪編輯:牛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