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必須罰500妓女,奇葩規定太逗了。據越南《青年報》2月14日報道,近日越南首都河內出台了一項打擊非法嫖娼的政策,為警方設定“抓嫖”配額:2017年,越南警方必須查處不少於200起賣淫活動,並最少要對500名妓女進行罰款。
政策還要求河內警方在2017年對150個疑似賣淫場所進行行政檢查,並防止2009-2016年間搗毀的20個賣淫窩點重操舊業。數百個美髮沙龍、酒吧和按摩店將被定期檢查。
此次的“抓嫖令”堪稱“史上最嚴”。越南媒體總結稱,此次設定的目標與前幾年的數字相比將近翻了一番。
然而,不少人對這項政策內容感到困惑。《青年報》的讀者就評論表示,“我真不明白為什麼要設定抓獲500個賣淫者這樣的配額。我們到底是希望沒有賣淫者,還是希望有盡多的賣淫者,以方便警方完成任務?”
“如果沒有抓到那麼多的賣淫者,那警方是該被表揚,還是該被懲罰?”另一位讀者説。
儘管有一些社會活動者為賣淫在越南合法化作出着努力,越南仍舊是一個對賣淫低容忍度的國家。
性工作在越南是一種非法行為,賣淫者雖然不會被拘留,卻會被罰款,最高罰款額達到50萬越南盾(約合22.32美元),外國人賣淫則會被驅逐出境。誘使或組織賣淫的人據其行為嚴重性,則會獲得從一年至終生刑期不等的牢獄之災。
儘管如此,據國際勞工組織(ILO)的數據顯示,越南有將近10.13萬性工作者,其中7.2萬為女性。接受調查的73名性工作者中,許多表示性工作是比他(她)們之前的工作更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