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放走疑似小偷,究竟是怎麼回事。10月19日,成都市民劉女士委託律師擬好了一份起訴狀,準備遞交至金牛法院。她要起訴的是小區物管,“因為他們的不作為,讓小偷從我們眼皮底下離開。”
劉女士住在一品天下大街西城公館小區,10月15日,在她外出吃飯期間,家裏遭了賊。然而,當她追上一個從隔壁房間出來的可疑女子,並要求小區安保人員核實其身份時,對方卻放走了該女子。
經過警方勘查,劉女士家通往鄰居的陽台處有攀爬翻越痕跡。為此,劉女士找到物管討説法,對方的答覆是“不賠償”。
15日中午11點過,劉女士和朋友高女士外出吃飯,下午3點半左右,她回到家準備開門時,卻發現門從裏面反鎖了。
“賊應該還在裏面,你下去叫安保人員,我在這裏守着。”隨後,劉女士守在門口,並悄悄撥打了110。
幾分鐘後,鄰居的門開了。“一個女的,揹着雙肩包,一出門就在低頭打電話。”劉女士説,她在此住了兩年,從未見過該女子,“而且她喘着粗氣,滿臉是汗,我猜她就是那個小偷,從我家翻到鄰居家去的。”
劉女士所住的2803房間,其陽台與2805房間陽台僅一牆之隔。這個陌生女子,就是從2805房出來的。
“她一進電梯,我就給朋友(高女士)打電話,當時,她和一個安保人員已經上樓。隨後,我們3個一起趕緊去追那個女子。”
3人追到樓下時,揹包女子正準備出小區大門。當時,小區大門有兩位安保人員。劉女士邊喊邊追上去,“你們馬上確認她的身份。”
面對安保人員的詢問,揹包女子顯得很淡定,“我去28樓,找表姐的一個朋友。”對此,劉女士表示懷疑,並再次要求安保人員查看其身份證,“可他們什麼都不做,那個女子直接就離開了。”
揹包女子離開後不久,民警趕到現場。劉女士稱家裏兩台電腦、兩部手機以及一些首飾和1000元現金不翼而飛,而在陽台窗户處,民警發現了攀爬翻越的痕跡。
隨後,劉女士聯繫上2805房業主。女業主稱,中午她和愛人一直在家中卧室看電視,“並無客人來訪。”這讓劉女士更加堅信,揹包女子就是小偷。
隨後,劉女士找到小區物管討説法。“在我説了我家遭小偷後,這樣一個外來人員隨意進出,身上還揹着一個大的雙肩包,難道不可疑?安保人員難道不該核實其身份?”在劉女士看來,正是因為安保人員不作為,才讓小偷在眼皮底下溜走。
“我們不是沒攔,監控中可以看到,雙方在門口僵持了至少3分鐘。”物管公司經理陶先生説,當時,在劉女士要求下,門口站崗的安保人員攔下揹包女子並詢問其身份。“她説來找朋友,安保人員沒理由不讓她走。而且,當時她打電話説有幾個人圍着她,要報警,這種情況下我們沒法阻攔,只有讓她走了。”
陶先生稱,當時的情況,安保人員也很為難。“一切都是劉女士在説,也沒有切實的證據,我們無法證實。作為物管,我們沒有權利控制別人的人身自由。”至於劉女士質疑為何外來人員能夠不登記就進入小區,陶先生解釋稱,該小區是商住兩用小區,“在營業期間,有商業通道可以進入小區,我們無法控制。”
對於劉女士的指責,陶先生直言:“物管沒有過失,為什麼要承擔責任?我們不會賠償。”
目前,金牛公安分局茶店子派出所正在調查此事。
對於物管的説法,北京安博(成都)律師事務所王亮律師並不認同。
王亮認為,該事件中,物業安保人員擋獲可疑人員後,應登記身份信息並核實其所陳述的情況。若可疑人員不配合,應立即通知業主或將其扭送公安機關處理。“但安保人員當時沒有對可疑人員進行身份登記或核實,沒有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因此沒有完全履職,物業公司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