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話題:國家電網也搞P2P理財,警惕"壟斷權"擴大 2016.5.5日
昨日,據媒體報道,國家電網近期下發文件,要求各地推廣國家電網自己開發的自有支付平台“電e寶”,並確立“電e寶”在線交納電費的主導地位,甚至傳出國家電網要封殺其他線上支付渠道。儘管壓力之下,國家電網做了澄清,但是此舉還是引發諸多爭議,被詬病為重複建設,資源浪費。然而,事實並沒有這麼簡單。
“電e寶”打着“交電費”服務的幌子,實為推廣無關業務
“電e寶”目前的推廣,主打在線“交電費”的服務。乍一聽很奇怪,市場上已有的線上渠道,覆蓋人羣廣,已經能夠滿足人們的需求,而現在國家電網專門開發了一個“交電費”的應用,實在費解,一來人們已經有固定的支付習慣,二來也完全沒必要為了“交電費”這一小功能去下載安裝一個新應用。不僅如此,還令人費解的是,國家電網早就已經開發過一個電力服務的應用叫“掌上電力”,有繳費、信息查詢等功能,不過看起來它的推廣並不如意。
“電e寶”應用界面
事實上,“交電費”服務不過是個幌子而已。這款名叫“電e寶”的應用,有着和目前主流第三方支付相似的“山寨”界面,其中和電力服務相關的的項目只有交電費,但是增加了很多與主要業務不相干的項目,比如理財、P2P業務等。資料顯示,“電e寶”原本就是集支付結算、金融服務、線上線下服務於一體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而它的所有者為北京匯通金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這個名字聽上去和國家電網八竿子打不着的公司,實際為國家電網旗下的全資子公司,全權負責“打造國家電網第三方支付平台”。
這樣一下子就明白,國家電網推廣“電e寶”可能是在下一盤大棋,真正目的並非為人們提供便利的繳費渠道,而是藉此來拉攏用户,推廣自己開發的第三方支付,以及相關的互聯網金融服務。
由此管窺一斑,國家電網一直在低調瘋狂擴張
“跨界”是時尚,國家電網也趕了一趟“跨界”潮。國家電網在靠着輸電、配電和售電核心業務賺錢的同時,早已大力拓展業務版圖,觸角延伸到更賺錢的金融領域。2005年開始,國家電網就謀劃進軍金融領域,設想構建“金融帝國”。而如今,國家電網打造的“金融帝國”已經成型,以國網英大集團公司為核心的“英大系”,不僅包含7家金融控股單位,還包含幾十個參股金融機構。
國家電網的金融版圖
既然已經有了壟斷地位,為何還要大費周章地開疆拓土?問題即是答案,正是因為知道壟斷帶來的好處,所以才要想辦法獲得更多壟斷利潤。
互聯網金融業務,就更前沿了,站在風口上豬也能飛,有着資源優勢的企業也不會錯過這個“風口”。於是國家電網又有了互聯網金融的佈局,就像電e寶下載介紹裏所説的“面向用户提供一站式生活、出行、理財及電力特色服務,打造獨具特色的電力互聯網金融創新平台。”
妄圖用“央企思維”擴大“壟斷權”,是在和市場作對
實際上,國家電網在拓展業務的時候,仍舊錶現出固有的“央企思維”——搞命令經濟、忽視市場規律,想借助天然的壟斷地位。
國家電網去年上線的電商平台,缺乏市場靈活性,一直慘淡經營。而如今吸取教訓,推廣支付業務、網貸業務時,想着靠壟斷支付渠道來拉用户。雖然一天後,國家電網迫於壓力回應稱不會關閉其他支付渠道。據每日經濟新聞的最新報道,可能的情況是國家電網有用電e寶壟斷支付渠道的意圖,然後為探聽口風放出消息,結果市場反應極壞,所以最終放棄。不管前後相反説法的原因如何,可以看出,國家電網的“央企思維”不是去想着如何提高市場競爭力,而只想擴大“壟斷權”來獲得用户指標。在市場競爭成熟的領域裏,這種做法必然會讓人反感。
央企、國企投資的項目,本就是含着金湯匙出生,如果還要“央企思維”對抗市場,是在不合理地擴大"壟斷權"。
壟斷企業的“壟斷權”不該再擴大
與電力改革背道而馳,濫用壟斷既提高全社會用電成本,又容易滋生腐敗
十四年前,也就是2002年,國務院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被稱為5號文件),其中提到“主輔分離”的改革方向,所謂“主輔分離”,是指將主營業務和非主營業務分離,這一安排是為了看清電網企業的真實成本。然而,隨着後來電力體制改革的停滯,“主輔分離”也難以實現,直到2011年重新啓動,做出了有所“折衷”的安排。
而去年6月,國家審計署公佈了國家電網公司2013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發現國網公司及其下屬多家單位,在收入、成本記賬中有多計和少計的情況。據財新網對業內人士的採訪,發現,釐清電網成本難在“目前電網的成本由電網公司上報,監管部門在抽查中發現不少問題,但電網資產過於龐雜,監管部門很難徹底審核和清查,也難以判斷電網是否把不應該納入的成本也攤進去了,這直接涉及到電網公司的資產界定、投資效率、折舊率等一系列問題。”
電網成本是糊塗賬
實際情況也是如此,國家電網整個體系實際上是越來越龐雜的,如前文提到過其發展金融版圖和互聯網金融版圖,不斷擴張的輔業,背後的利益糾葛難以釐清,隱藏的關聯交易,也容易成為腐敗滋生的温牀。據財新網報道,“電監會在此前的調研中就曾發現,國網的三產公司(比如抄表公司、裝潢公司、廣告公司等等)表面上大部分剝離了,但大多還靠着主業吃飯,比如小區的電力工程項目往往分包給自己的三產公司,工程利潤率很高,其間通過明顯的傻瓜合同,以管理諮詢、項目服務等名義將利潤轉走。”
帶有公益性質的國家電網,過度擴張想“做大做強”,與市場化改革的方向相悖,抵消了已有的改革成果。因此,壟斷企業擴再次擴張壟斷權,不合乎邏輯,也不符合規定,應該加以限制。
結語一個小小的應用背後,反映國家電網的業務大擴張,而這與市場化改革方向相悖。此外,越進入市場競爭成熟的行業,壟斷越難產生成效,國家電網用“央企思維”發展新興業務容易變成浪費資源。應該警惕壟斷國企盲目擴大並濫用“壟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