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殺妻騙保300萬,殺妻計劃竟然蓄謀已久。2013年,無力還貸的賭徒李軍,想出一條結婚殺妻騙保的毒計。為此,他與網友廖仙相識13天后閃婚,併為廖仙購買了兩份人身意外保險。婚後2個月,他僱兇殺人,價值300萬保金的廖仙被溺死,李軍也因此被判處死刑。但騙來的300萬元保金怎麼辦?廖仙的父母和保險公司打起了官司。2016年9月20日,上海浦東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這起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
丈夫殺妻騙保300萬 殺妻計劃竟然蓄謀已久
丈夫處心積慮騙保險
出生於1984年的李軍是江蘇人,沉溺賭博欠了不少外債。為了狠賺一筆,他想到了意外險高額的保金。他故意製造各種藉口和前妻發生矛盾,並於2013年2月初離婚。
離婚後,李軍開始在網上撒網,將目標定為沒有正當職業、聽話、貪財以及愛慕虛榮的女子,尋找作案對象。與李軍微信上認識的廖仙上鈎了,13天后,兩個人領證。在婚後一週內,李軍悄悄地在網上購買了一份人身意外險,一份旅遊意外險。由於是網上購買,默認受益人是“法定繼承人”,但沒幾天,李軍就將“法定繼承人”改為他本人。一切都準備好了,只要妻子死亡,李軍就可以拿保金了。他僱傭了自己的老鄉周某,承諾事成之後給他20萬,唯一要求就是讓廖仙的死亡看上去是一場意外,能經得起保險公司的調查。
為了讓周某能接近妻子,李軍主動給自己戴上了“綠帽子”。結婚後,李軍故意不和廖仙同房,還安排周某住進自己家,給他和廖仙發生不正當關係提供機會。周某時常給廖仙燒菜做飯,又進一步約對方出去玩,最終成為“地下情人”。
按照計劃,2013年5月9日這天,周某約廖仙到案發地湖邊,故意將電動車開到湖裏。當週某發現湖水很淺後,殘忍地將廖仙的頭按在水中,致其溺亡。
殺妻敗露被判死刑
次日,常州高新區龍虎塘派出所接到羣眾報警,在電子產業園的人工湖裏漂浮着一具女屍。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後發現,死者上身穿紅色外套,下身着黑色褲子,戴一條金項鍊和一條金手鍊,手上有鑽戒,口袋裏有400元現金和鑰匙。經檢驗,死者身體無明顯致命外傷,系溺水死亡。
當天下午4點多,李軍報案説,自己的妻子騎着電動車外出,一直未歸。見到廖仙的屍體後,李軍痛哭流涕,表現得十分正常。不過警方在調查中發現,廖仙身高1米6,還穿着高跟鞋,水深才1米45,鞋底都是淤泥,是在水中站立過的,怎麼會溺亡呢?期間,李軍又急於證明廖仙是意外死亡,讓警察起了懷疑。在警方審訊過程中,李軍還交代自己為了騙保,設想了“旅遊意外死亡”“車禍殺人”等多種方法。
據瞭解,廖仙死亡後5天,李軍就向保險公司報案,要求300萬元保金的賠付。不過,最終他殺妻騙保敗露,江蘇省高院終審判決李軍因故意殺人死刑,保險詐騙罪有期徒刑8年,執行死刑。
妻子家屬為保金起訴保險公司
讓廖仙喪命的這300萬保金,又起了波瀾。廖仙的父母以及她與前夫所生的孩子將保險公司告到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要求保險公司進行賠付300萬保金及利息。
在庭審中,廖仙父母表示,李軍與女兒溝通買保險的事宜時,故意讓她看到了其為前妻購買的保險單,讓廖仙產生了買保險的念頭。其認為,廖仙以自己為投保人,在丈夫的幫助下購買了涉案保險,且得到保險公司的認可,因此該保單是合法有效的。本案保險的相對人是廖仙和被告保險公司,雖然李軍存在保險詐騙的事實,但並不影響廖仙與被告之間保險的合法有效。
保險公司則認為,投保人應當如實填寫投保單,從填寫投保單這個事實到繳納保險費,這樣的事實和行為都是由李軍實施的,本案的保險是李軍的意思表示,是他作出的行為,本案的實際投保人是李軍,且李軍的目的就是為了騙保,購買保險的行為是無效的,因此有權依據法律規定拒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