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索賠4900萬,到底是怎麼回事。國美董事會前主席陳曉繼去年底被北京高院終審判決其全額歸還國美所支付的1000萬元對價款後,再一次被國美以名譽侵權為由告上法院,提出4900萬元的高額索賠。此案3月13日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國美索賠4900萬 到底是怎麼回事
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和北京國美電器有限公司聯合起訴稱,陳曉向媒體發表不實言論,有損國美品牌形象,令公司蒙受重大經濟損失,要求其公開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4900萬元。
陳曉曾創立永樂電器,並在永樂被國美收購後出任國美電器總裁。2008年,國美電器創始人黃光裕被捕,陳曉出任國美電器董事會主席,曾就國美控制權問題與黃光裕家族鬧出諸多紛爭。2011年3月,陳曉辭去董事會主席一職。
陳曉在離職時與國美電器簽下一份《協議》,承諾不會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發表或公開其他國美電器股東董事及高管沒有公開的資料,包括公司運營策略等內容,不發表任何不利於其他董事和公司高管以及公司的不利言論等。為此,國美向陳曉支付了1000萬元(税後)對價款。
國美索賠4900萬 到底是怎麼回事
根據訴訟內容,2011年5月10日,《21世紀經濟報》發表題為《國美事件再露面 陳曉大爆國美財務漏洞》的採訪報道。2011年6月,《商界》雜誌刊發了題為《陳曉是與非》的報道。兩篇報道發表後,被海內外媒體大量轉載,造成國美在港交所上市的股價連續兩天下跌,市值損失30多億港元,約1400家國美電器門店的日常經營遭受重創。國美電器以陳曉違反了雙方的保密協議為由,將其起訴至法院,要求陳曉退還離職時拿到的1000萬元人民幣對價款。該案在去年底由北京高院做出終審判決。期間,陳曉分別以名譽權糾紛起訴相關媒體,但最終陳曉對兩家媒體的名譽權訴訟以被駁回訴訟請求和和解收場。
這一次國美電器又以名譽侵權為由進一步向陳曉提出總計4900萬元的高額索賠。上述兩家國美公司認為,陳曉向媒體散佈了大量有損公司品牌形象的不實言論,嚴重損害了國美的聲譽。他的行為給公司經營及聲譽造成極大傷害,導致公司商品銷售受損,故將陳曉告上法庭。當天庭審,陳曉沒有到庭,他委託律師代為出庭。陳曉的律師稱,陳曉沒有接受記者採訪,涉案文章是媒體根據公開信息拼湊而成,是記者的評論而非陳曉的觀點。涉案文章沒經過陳曉同意,記者擅自發表,因此陳曉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國美電器方面則表示,被告的上述辯解已被北京、上海兩地法院的生效判決予以駁回,可以認定陳曉接受了媒體的採訪。但陳曉的律師表示,此前的案子判決有誤,已經申訴,目前這起名譽權案尚未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