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向好友潑硫酸潑硫酸
近日,女子向好友潑硫酸引來網友的關注,在她逃亡了14年後終於獲刑,在其逃亡期間,她曾經有跳江自我了斷的衝動,但是最終仍未作出了斷。
伊秀新聞訊 近日,女子向好友潑硫酸引來網友的關注,在她逃亡了14年後終於獲刑,在其逃亡期間,她曾經有跳江自我了斷的衝動,但是最終仍未作出了斷。
據瞭解,當時在2001年1月19日19時許,旬陽縣捲煙廠29歲女工譚琴下班回家,被曾同為煙廠職工的好友王開芳用硫酸潑在面部,臉、眼、面、耳多處被燒傷,法醫鑑定結論為“重傷,傷殘三級”。
經過14年等待,隨着旬陽縣人民法院的法槌落下,被昔日好友王開芳潑硫酸毀容的旬陽女子譚琴,終於等到了判決書,被告人王開芳被判有期徒刑13年,並賠償其醫藥費等9.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