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和經營者兩人就像一對宿命冤家,在看慣城管打人新聞以後。8月1日,湖北襄陽城管勸阻一名麪館店主不要佔到經驗後,慘遭店主謾罵並且將滾燙的熱油潑向城管,多麼城管被熱油燙傷,現在警方已經將店主逮捕。
攤主在和城管對峙,城管要求其停止佔道行為,男子不聽,還痛罵:為何就管老子一個人?沒想到一言不合,雙方劍拔弩張,城管作勢要沒收男子的攤子。男子抄起勺子,舀出鍋裏的熱油猛潑城管。這得有多燙啊,潑到城管身上的瞬間,都冒起了蒸汽,現場共計五名城管都受到傷害。對於這種佔道經營,法律上又是怎麼規定呢?
一、臨街商場、門店的經營者不得超出門、窗外牆擺攤經營和展示商品。堅決取締擅自佔用城市道路擺攤設點、銷售或生產加工製作鋁塑門窗、鐵藝護欄、燈箱牌匾等商品和從事維修、清洗車輛、汽車美容等違章行為。
二、街道兩旁的餐飲店(小吃店)、燒烤店嚴禁出店擺設桌凳、店外經營;無店鋪的露天餐飲、燒烤攤點一律進入夜市經營點。堅決取締無工商營業執照、無衞生許可證、無臨時佔道許可證的違章佔道經營餐飲行為。
三、嚴格規範廠家、商家的節假日促銷行為;未經審批,嚴禁任何企業、單位、個人在任何路段、門前搭棚舉行促銷活動。
四、市區主次幹道嚴禁流動攤販佔道擺攤設點、經營商品和農副產品。各流動攤販、商販必須自覺進入南、北農貿市場經營。
五、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和劃定的停車泊位有序停放。嚴禁在人行道上停放除摩托車以外的一切機動車輛;違者將被告知進行處罰或拖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