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小姐拒付嫖資,真是太無恥了!大家都知道賣淫嫖娼是違法犯罪行為,不過近期在瀘州古藺卻發生了這麼一件奇葩的事。古藺一男子嫖娼後拒付嫖資,發生糾紛後,“小姐”張某竟打110報警,稱其手機被竊,請警察來評評理。結果可想而知,兩人雙雙被警方處罰了。
17日晚,納溪20歲的女子張某與古藺男子劉某通過某社交軟件認識後,在網上越談越投機。兩人很快商量好,次日以800元的價格,在古藺某賓館“約會”。18日上午,劉某如約趕到該賓館,兩人隨即發生了性關係。事後,劉某支付了張某100元后就欲離去,張某卻不高興了。事先説好的800元,為何卻變成了100元?她拉着劉某不讓走,兩人爭吵一番後,劉某沒能脱身。張某一氣之下居然撥打了110報警,謊稱劉某盜竊了她的手機。
古藺縣公安局東城派出所接到報警後,民警立即前往現場處警,詢問後感到事有蹊蹺,不像張某説的那樣簡單,遂將當事雙方帶回派出所。經審訊,查清了兩人賣淫嫖娼的事實。
目前,張某、劉某因賣淫嫖娼均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