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哥:長途車放走扎傷乘客小偷 運輸公司被告上法庭

新聞哥:長途車放走扎傷乘客小偷 運輸公司被告上法庭

  馮貴辰説,當時小偷的刀子就扎到了這裏。

  日前,43歲的正定縣南牛鄉木莊村農民馮貴辰講述了自己的遭遇。

  2005年3月2日這天,馮貴辰在定州辦完事,乘坐一輛長途車返回正定。路上,他見車上有幾個小偷在偷乘客的錢,便大喊一聲:“你們在幹什麼?”並要求司機把車開到派出所。沒想到司機反而停了車,主動打開了車門。一個小偷掏出刀子,狠狠地在馮貴辰的大腿上捅了一刀,下車揚長而去。

  馮貴辰被送進醫院,診斷結果為左大腿坐骨神經斷裂。

  由於刺傷馮貴辰的幾個小偷一直未抓獲,出院後不久,馮貴辰便將長途車所屬的保定運輸集團第三運輸公司(以下簡稱運輸公司)告上了法庭。2006年5月22日,正定縣法院經審理作出一審判決,判令運輸公司賠償馮貴辰各類損失61316元。判決生效後,運輸公司以判決認定事實存在錯誤為由提起申訴。正定縣法院對案件再審後,重新判令運輸公司賠償馮貴辰63570元。運輸公司再次提起上訴,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原判決,案件發回重審。

  “已經四年了,可現在我連一分錢賠償都沒拿到。案件發回重審已經5個月了,至今沒有重審的動靜,我都快急死了……” 馮貴辰無奈地説。

  記者調查:再這樣下去已經拖不起

  經法醫鑑定,馮貴辰為六級傷殘,基本上幹不了農活,家裏的重活累活都落在了妻子羅計蘭身上。

  記者到馮貴辰家瞭解情況,羅計蘭一瘸一拐出來迎接。“幹活時不小心砸了腳。”她説,自己一個女人乾重活吃力,可沒辦法,只好硬撐着幹。馮貴辰非但幹不了活,還要天天進行肢體鍛鍊,輔助鍛鍊的工作自然又全落到了羅計蘭身上。“我每天晚上給他按摩腳,即便是這樣,他的腳也萎縮嚴重,無法伸縮自如。”

  馮貴辰和羅計蘭有三個孩子,現在都處在上學的年齡,開銷很大。羅計蘭説,他們雙方都還有老人需要贍養,現在丈夫成了這個樣子,幹活掙錢指望不上,自己成了家裏的“頂樑柱”。

  為了丈夫的賠償問題,羅計蘭已經跑了無數趟,花費也難以計算了。她希望法院能儘早把案子了結,拿到賠償給丈夫作進一步的治療。

  “我們真希望這件事情早點解決,實在拖不起了,再這樣下去我們就要崩潰了。”馮貴辰説。

  被告説法:法院如何判就如何賠

  保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第三運輸公司辦公室主任劉建軍告訴記者,在行兇者沒有被抓獲的情況下,他們將按照法院的最終判決進行賠償。

  “所有的賠償應由當事車輛的車主來承擔。”劉建軍説,馮貴辰乘坐的那輛車是他們公司的承包車輛,承包合同中明確規定,出現問題由車主自行擔負責任。

  劉建軍明確表示,在這起訴訟案件中,他們公司的態度是法院的終審判決如何判,他們就如何賠償。賠償費用他們公司先行墊付,然後再向車主追索。

  法院回應:已重組合議庭,本週可能開庭

  馮貴辰的案子由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重審後,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應當由審辦監督庭負責審理。正定縣法院審辦監督庭的賈玉霞庭長告訴記者,對這起案件進行審理,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由於該案曾經進行過兩次審理,已經兩次組成了合議庭,而審辦監督庭連她在內只有兩名工作人員,都已經參加過合議庭,不能再參加,因此這起案件不能再分到審辦監督庭來審理。

  9月7日上午,正定縣法院副院長王新民告訴記者,目前正定縣法院需要重新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的案件有三四起,為了儘快讓這些案件進入審理程序,他們最近出台了規定,對類似案件的審理作了具體安排。“馮貴辰的案子現在已經分案到庭,本週內就有可能開庭。”

  律師點評:訴訟程序無誤 獲賠償只是時間問題

  省會法律界人士呂樹茂律師對這起案件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綜觀整個案件的訴訟過程,雖然經過了幾年的時間,但訴訟程序並沒有問題,申請再審以及不服判決進行上訴都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

  “為了防止沒完沒了訴訟的發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對民事案件發回重審和指令再審有關問題的規定》第一條明確規定,將案件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的,對同一案件,只能發回重審一次。一審法院重審後,二審法院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仍有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應當查清事實後依法改判。”呂樹茂説,馮貴辰的案子已經發回重審了,正定縣法院重審後,如果被告不服上訴,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將作出終審判決。“如果終審判決沒有改判,案件就將進入執行階段,馮貴辰就能如願以償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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