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單入刑案宣判 90後嫌犯:從來沒想過這是犯法的

  長期以來被媒體關注呼籲的“刷單入刑”終於實現!中國交通廣播的記者瞭解到,6月20日上午,隨着法官一錘落音,全國“刷單入刑”第一案在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90後”刷單組織者李某某因犯非法經營罪被一審判決五年六個月,連同原判有期徒刑九個月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九個月。這也是阿里巴巴運用大數據主動發現並向警方輸送刷單線索,進入刑事宣判的第一案。

  2013年2月,被告人李某某通過創建“零距網商聯盟”網站和利用YY語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單炒信平台,吸納淘寶賣家註冊賬户成為會員,並收取300-500元不等的會員費和40元的平台管理維護費。李某某通過制定刷單炒信規則與流程,組織及協助會員通過平台發佈或接受刷單炒信任務,在淘寶網上進行虛假交易並給予虛假好評,進而提升淘寶店鋪的銷量和信譽,欺騙淘寶買家。截至2014年6月,李某某非法獲利90餘萬元。

  “刷單在淘寶網上是違規,但我從來沒想過這是犯法的。”庭上,李某某辯稱:“商户刷單是他們自己的事情,並不是因為我組織的。”李某某承認:“我的行為對淘寶和電子商務是有害的,我後來就不打算做了。”中國交通廣播的記者瞭解到,在取保候審期間,李某某又在江西犯案,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被判有期徒刑9個月。

  李某某在炒信過程中非法獲利的途徑主要有幾個方面:一是會員費和培訓費,每名會員需交540元;二是賣任務點的收入,以每個點5元的價格出售獲利;三是幫助別人炒信獲利;四是銷售空包獲利,通過代售空包的差價獲取利益。

  據悉,2014年初阿里巴巴運用大數據手段發現“零距網商聯盟”網站在淘寶網上存在刷單行為。同年5月,阿里向杭州市經偵支隊報案,李某某後被傳喚到案。2016年6月,李某某被公訴機關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起訴至餘杭區法院。

  餘杭區法院一審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某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明知是虛假的信息仍通過網絡有償提供發佈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且屬情節特別嚴重。法院當庭宣判,李某某因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90萬元,連同原判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予以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九個月,並處罰金92萬元。

  過去打擊刷單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工商部門對刷單行為作出行政處罰,但判罰的上限僅是20萬,遠不能震懾違法行為。此案備受關注,一方面是因此案系全國首例個人通過創建平台、組織會員刷單炒信並從中牟利而獲罪的案件,另一方面是該案向社會昭示了炒信刷單的行為完全可以被追究刑責,給公眾以警示。

  庭後,主審法官俞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網購環境需要淨化,互相刷信的行為,不僅影響消費者購買時的判斷,也容易帶來交易風險。“如果不建立一個正常的網絡交易秩序,不僅對消費者個人,甚至對整個網絡經濟的發展都會有影響。”

  目前,隨着網購的流行,刷單、炒信已經成為一條巨大的灰色產業鏈,很多參與其中的人在短時間內篡取了大量利益。據《2016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年報》披露:2016年阿里識別信用炒作相關網站179個,發現微信、QQ、YY等社交軟件專門從事信用炒作的羣組5060個。其中,“90後”羣體比例高達43%。刷單、炒信行為不僅給消費者、網購市場帶來極壞的影響,也抹黑了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471 字。

轉載請註明: 刷單入刑案宣判 90後嫌犯:從來沒想過這是犯法的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