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話題:受災嚴重,農村“基建”不能再被遺忘了

  南方暴雨引發洪災,媒體報道跟着武漢、南京等大城市走,卻選擇性忽視了受害嚴重的農村地區。農村地區為何會遭受如此大的損失,又該做哪些以未雨綢繆?

  要點速讀1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比較落後,一來缺錢,二來沒有足夠勞動力,面對自然災害“有心無力”。2水利腐敗窩案使得農村的“基建”變得更加困難,要改變現狀,需要打破城鄉二元結構。城市內澇上了頭條,農村受災卻無人問津

  如果問你這次洪澇受災最嚴重的地方是哪兒,你可能脱口而出“武漢”。這是因為媒體鋪天蓋地地宣傳,即使不在現場,你也能感受到武漢的緊張氣氛。不過,這次洪災影響的地方可不止湖北一地,整個長江流域都受到牽連。如安徽的受災程度與湖北不相上下,但是存在感卻很弱,所以中青報忍不住發文替它叫屈——《不要讓安徽成為救災的新聞盲區》。不光是安徽,就是湖北內部,人們的注意力也被武漢牽着走,受災同樣嚴重的農村地區也被忽視了。

  這次洪澇災害影響到底有多嚴重?根據湖北省政府官方公佈的數據,截至7月8日,此次強降雨覆蓋全省1312.6萬人,共造成52人死亡6人失蹤,因災倒塌房屋2.62萬間,農作物受災面積1265.4千公頃,直接經濟損失260.3億元。仔細分析這些數據,52人中只有14人在武漢遇難,其他都分佈各個縣市;倒塌的房屋基本上發生在小城鎮和農村;受災的農作物更是農民的直接損失。媒體的選擇性忽視有它自己的邏輯——主觀上追求傳播效果,客觀上農村較難被覆蓋,但是我們卻不能就此忽略農村受災的嚴重性,以及背後存在的基礎設施建設落後的問題。

  湖南衡陽白果鎮被洪水圍困的羣眾

  資金和勞動力缺乏導致農村“基建”落後,面對自然災害不堪一擊

  事後來看,這次洪澇災害的嚴重性客觀上與罕見的強降雨有關,但基建薄弱尤其是水利建設不足,也是關鍵的原因。最明顯的一個例子就是:7月1日,武漢新洲區舉水河西岸發生潰敗,潰口達70多米,導致附近6個村莊和1個社區被淹。事後在記者的追問下,當地村民和官員均承認,“潰敗的舉水西堤已經有20年沒有加固。”這只是基礎設施建設不足的一個例子,除此之外,農村的排水系統、溝渠的容量、甚至危房的改造都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

  武漢新洲區舉水河發生潰敗,淹沒村莊

  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不足已經被中央關注,在今年初發布的“一號文件”中,我們能看到“農村基礎設施依然薄弱”,應該“補齊這塊短板”的字眼。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為何會成為一塊“短板”呢?首先最重要的一個影響因素就是缺乏資金。不妨拿湖北荊州的水利工程舉例。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2012年的採訪報道:2006年以後,整個荊江流域的,國家投資項目減少,地方財政投入不足。“以公安縣為例,從2006年至2015年,縣政府採取補助性政策投入水利工程資金總額為3960萬元,年均不到400萬元。”但是,根據實際測算,公安縣平均每年需要用於水利設施維修和改造的資金是2500萬元,遠遠大於財政提供的資金。沒有足夠的資金支持,水利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可想而知。

  除了缺乏資金外,勞動力不足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大量的青壯勞動力離開家鄉,到城市尋找機會,留下了一個“老齡化”、“空心化”的農村社會。農村的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需要勞動力的集體參與,勞動力的缺乏讓農村的水利建設處於自然停擺的狀態。青壯勞動力的外流反過來也讓救災過程變得困難,洪災自不必説,之前龍捲風肆虐的鹽城地區,就是因為青壯年人的外流,老人和小孩留守的農村受災嚴重,而且缺乏快速救援,有媒體直接評論為被龍捲風揉碎的“空心村莊”。

  水利腐敗窩案層出不窮,更是掏空了農村的“安全堤壩”

  其實中央一直對地方水利建設的財政投入有着明確規定,早在2011年的“一號文件”中,就明確提出各地財政要從土地出讓收益提取1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今後的10年全社會水利年平均投入要比2010年高一倍,未來10年總額將達到4萬億元。就在今年洪澇災害發生後,水利部也發出通知:今年重大水利工程投資規模將保持在8000億元以上。看上去地方水利建設應該不缺錢啊,怎麼還會出現那麼多“豆腐渣工程”?實際上,這些錢有多少能真正投入到水利基礎設施的建設中,存在很大的疑問,疑問的背後則是層出不窮的水利腐敗窩案。

  上文提到的20年未修的舉水西堤即是一例。2014年,武漢水利堤防中心主任唐某供認其在2005年至2013年間,曾經經手受賄的工程總造價接近10億元,其中就包括舉水河西堤的加固工程。根據媒體報道,農田水利建設資金被挪用的現象也不少見。2011年,審計署對遼寧、黑龍江等9個省區40個縣市區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抽查審計,結果發現在388個項目資金中,有2.09億元項目建設資金被用於違反程序出借、償還世行貸款和彌補辦公經費不足等。根據《南方週末》記者統計,從2013年5月到2014年底,因涉嫌受賄和濫用職權落馬的貴州省水利系統官員至少有18人,“上自2014年年初被立案調查的貴州省水利廳廳長黎平,下至貴陽、遵義、銅仁、安順、黔東南州5市10區、縣的15名水利局正、副局長。”這些腐敗窩案的影響極其惡劣,私吞國家財產倒也罷了,關鍵是蛀空了人們抵禦風險的“安全堤壩”。

  原貴州省水利廳廳長黎平疑參與腐敗窩案正接受組織調查

  重建農村基礎設施,需要打破城鄉之間不平等的二元結構

  農村“基建”的落後狀態其實反映的是“犧牲農村、發展城市”的舊思想觀念。這種不平衡的二元結構早在其他自然災害發生時就已經表現出來了。2008年汶川地震時就有媒體質疑為什麼農村的房子總是不堪一擊,“如何才能像城市那樣重視農村房屋質量安全”。2010年雲南發生旱災,農民只能看着近在咫尺的水庫把水運送到城市供其揮霍浪費,自己卻無水可用,使得媒體驚呼“旱災面前受傷的為何總是農民”。

  打破二元結構,讓人力物力向農村傾斜,需要建立一整套機制。不僅要有物質上的支持,還要針對農村居民進行防災意識的培養。另外,除了與防災有關的基礎設施建設要向農村傾斜,一些普通的基建也應該加以重視。此前,“要不要在河北某省道事故多發的農村設置減速帶或紅綠燈”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隨着農村私家車車輛的增多,農村也會產生類似於城市的交通需求,這時候就不應該抱着舊有的思維,而應該多多考慮農村利益。

  得不到輿論的關注,就意味着很難進入公共決策的議事過程。從這個角度來看,農村的被忽視需要加以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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