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男子以詐騙罪將前女友帶到派出所
分手後男子以詐騙罪將前女友帶到派出所
通過聊天軟件陌陌,男子小黃認識了女孩小李,兩三天後,兩人就住到了一起。但好景不長,兩人在一起僅過了十幾天,戀愛關係即破裂,小黃稱曾給小李花了一萬餘元。日前,小黃以詐騙為由將小李帶到派出所。
分手後男子以詐騙罪將前女友帶到派出所
陌陌上結識幾天即同居
今年5月下旬,在西安打工的武功男子小黃在西安租房後,計劃置辦一台空調扇。6月初,常使用“陌陌”的小黃髮現了一條二手空調扇轉讓信息,是一個女孩發佈的,他聯繫後購買了空調扇。
通過此次交易,二人結識並開始進一步交流。交流中,發現兩人租住在同一棟樓上,“我在4樓,她在2樓。”小黃説,但隨後發生的事情令人大跌眼鏡。
“認識兩三天後的一天晚上,她説屋裏沒水了,到我屋裏借點水喝,那天晚上她沒走。”小黃説,從那晚後,他認為與對方算是確立了戀愛關係。
“她開始不斷問我要錢,有一次我要回老家,讓她跟我一起回去見家人。”小黃説,他是離過婚的人,還有一個孩子,而小李自稱未結過婚。“我當時給她説了,她答應跟我回家,我當時很感動。”小黃説,回家第二天,他正在地裏收麥子,在家休息的小李打電話稱家裏有老人過世,要立刻回去,並稱需要一筆錢。隨後,小李稱要買手機,要了5000元,總之,在交往的過程中,小李花了他共計一萬餘元。
找到“女友”帶她到派出所
小黃説,新手機剛辦好,小李就去找朋友,回來時手機不見了,小李稱是放在朋友處充電,但他之後再未見過那部手機。
此後,二人關係開始出現問題,小黃一個多禮拜見不到小李,“我不知道她去了哪裏?她把我的手機號拉黑、微信刪除。”
幾天前,小黃找到了小李。7月14日晚10時許,在幾名同事和朋友的協助下,把小李帶到公安滻灞分局十里鋪派出所。“我覺得她跟我好就是圖騙錢。”小黃説,小李輕易就與自己確定男女關係,且在交往的短短十幾天時間裏,以各種名目從他手中要去一萬多元,而後消失不見,有詐騙嫌疑。
而小李也滿腹委屈,她表示自己避而不見小黃,是因為確實不想與他再交往。“哪個女的願跟一個每天晚上都出去喝酒的男人一起生活?”小李還説,兩人在一起後,小黃對她平日與朋友的正常通訊都要管,讓她很不舒服。
對於小李的説法,小黃並未反駁,只説自己出去喝酒是為了工作。
>>警方
是經濟糾紛,只能調解
警方如何界定二人的關係?對於小黃的報案,民警如何處理呢?
14日晚,在警方的調解下,小李寫了一張借條給小黃,借條中稱借小黃一萬元人民幣,三個月內還清。
“這是兩人之間的經濟糾紛,我們只能從中調解,無法按詐騙立案。”十里鋪派出所值班民警説,根據二人講述,兩人是因為戀愛期間發生經濟來往,而現在雙方關係鬧僵,一方向另一方要賬。
“借條是女方自願寫的,如女方在三個月內不予歸還,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自己的權利。”該民警説。
>>市民
戀愛交往不要太草率
“交往幾天就住到一起,太草率了吧!”年近40的市民宋先生認為,二人一次不經意的認識,幾天的交往,就迅速同居不理智,“這麼短時間裏,兩人能相互瞭解多少,性格、職業、家庭,各方面甚至一無所知。”
採訪中,不少市民表示難以認同當下一些年輕人的交往方式。“這個女孩太不注重保護自己。”市民曹女士認為,在交往中,短時間內頻繁向對方索要鉅額財物不應該。
“在這件事中,從表面上看來,難以認定小李是否有欺騙對方的主觀意識,但對於小黃的做法我也不敢認同。”市民劉先生表示,對年輕男女戀愛期間,一方往往會不惜血本討好對方,以博取對方的認可,若關係一旦崩裂就向對方要賬的做法不敢苟同。
>>專家
要樹立正確的婚戀觀
“在這一事件中,兩個人的婚戀觀都是不正確的,都會為自己帶來一定的傷害。”陝西天語婚姻家庭諮詢師培訓中心主任、心理專家陳鳳山表示,男女談戀愛一定要樹立正確的婚戀觀,所謂正確的婚戀觀一定是以結婚為動機,而不能以獲取金錢為目的,或直接為了圖一時之快,那樣則傷人傷己。
陳鳳山表示,在這件事上,二人在相處了一段時間後鬧崩,小黃付出了金錢,無疑是受害者,甚至因覺得受騙而把小李帶到了派出所;但小李又何嘗不是受害者,因為她付出了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