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孩子流浪1年,背後真相是這樣令人心酸。親職教育為西方國家上世紀三十年代所倡導,其含義為對家長進行的如何成為一個合格稱職的好家長的專門化教育。俄羅斯學者稱之為“家長教育”。
父母離異,成都彭州11歲的孩子小雷離家出走,露宿街頭,在長達近一年時間裏,全靠別人施捨艱難度日。
更糟的是,小雷不但學會了抽煙、玩遊戲,還可能存在小偷小摸的情況,已走在違法犯罪的邊緣。當地檢察機關介入後,啓動對其父母的強制親職教育程序,並將彭州高皇村委會作為小雷的臨時監護主體,安置在一個小區內,並由民政部門提供其日常所需。
27日,小雷父親告訴記者,在被娃娃氣到後,他有兩個月不想管,也讓朋友不要給他錢,想以這種方式逼娃娃回家,“事實證明,我的教育方式很失敗。”
華西都市報記者從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瞭解到,強制親職教育在成都已經試點近8個月。目前,檢察機關已對14名未成年人父母實施了強制親職教育,預計明年將在全省範圍內推廣。
27日中午12點過,小雷踢開被子,從牀上彈了起來,扒着窗估算了一下時間,接着跳下牀趿着鞋就往外走。他跟人約好了,下午1點半,去網吧玩遊戲。
頭天晚上,因為怕黑不敢回屋,他在門衞室和保安圍着電熱器將就了一夜。天亮他才獨自回屋,衣服都沒來得及脱,一覺睡到中午。
出門路過小區茶樓時,他找人要了一支煙,叼着就往小區外走。他的身後,幾個小區居民望着他的背影議論:才11歲,就開始抽煙了!哎,這娃兒!
居民羅女士告訴記者,小雷被安置在這個小區,已有兩個多月時間,義工經常會來看他,和他談心,但他話不多。27日,當記者試圖採訪小雷時,他笑了笑回答:“別想來套我的話。”
在眾人看來,小雷很滿意現在的情形,既可以不回家挨父親訓,又可以不上學,還可以睡懶覺、打遊戲。雖然現在有吃有住,但實際上還是他一個人生活。此前,他飽一頓餓一頓,在外流浪了近一年時間。
“他是去年9月底開始不着家的。”小雷的父親文有之説,2012年,因家庭不和,他和妻子離婚,由他撫養小雷。可之後,小雷不但經常逃課,還有小偷小摸的不良嗜好,“有一次他在學校裏拿了別人手機,我還賠了別人新手機。”
“他根本不服管,經常一個人跑出去幾天時間沒音訊,我都找傷心了,乾脆不管他了。”文有之説,“因為撫養權歸我,他媽媽也不願管。”
文有之記得,在他和前妻離婚前,娃娃從沒不打招呼就不回家。
“第一次發生在我們離婚第二年,他突然一個人混上動車,跑到重慶去找他媽媽去了。”文有之説,他前妻在成都打工,為了不讓小雷跑去找她,謊稱自己在重慶,讓他們沒想到的是,9歲的小雷竟然獨自一人跑到了重慶。之後,文有之經常接到各地派出所的電話,都是讓他去領人。
因為經常逃學,文有之給兒子辦了一年休學,想放在自己身邊慢慢教育。“我開了個鋪面賣水泥,讓他看鋪子,空餘時間守着他做作業。”文有之説,一年後,娃娃主動説想上學了,並保證不會亂跑。去年10月,開學僅僅四周,因為一次錯誤被班主任批評後,小雷又不見了。次日中午,文有之在鐵路附近找到了兒子。“弄回家沒多久,又找不到人了。”文有之説,這一次,讓他徹底生氣了。
一對不稱職的父母
父親疏於監護被強制親職教育
今年9月,彭州檢察官在隆豐鎮發現了長期流浪的小雷。“一個11歲的兒童,露宿街頭近一年時間,靠別人的施捨度日。”彭州檢察院未檢科科長羅關洪説,經過調查瞭解,他們發現小雷不但吸煙、玩遊戲,還可能存在小偷小摸的行為,已經走在違法犯罪的邊緣,而他的父母並未盡到監管義務。
今年9月,彭州人民檢察院啓動未成年人保護救助程序,發函要求警方立即介入該監護侵害事件,將小雷所在村委會作為其臨時監護主體。其後,小雷被安置在隆豐鎮一小區內,並由民政部門提供日常所需。
文有之也因未盡到監管義務,被檢察機關實施強制親職教育,並進行訓誡。同時,在彭州檢察院的協調下,相關公益組織的社工對文有之進行了專業的心理輔導和生活支持。
“我們也通知了娃娃的母親,對其進行強制親職教育,但她至今未露面。”羅關洪説,她的託詞是娃娃歸文有之撫養,與其沒有關係。
羅關洪説,因為娃娃不願跟文有之生活,並多次表達要跟媽媽生活的意願,且考慮到村委會作為臨時的監護主體,不利於娃娃成長,現在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協調文有之出撫養費,由娃娃母親照顧。
目前,彭州市檢察院已經致函彭州警方啓動調查程序,追究小雷父母的相關責任。“如果娃娃母親仍拒絕履行監護義務,檢方可對其教育、拘留,甚至追究其母親的刑事責任。”
27日下午,記者從文有之和村委會獲知了小雷母親的電話,但多次撥打均未接聽。
25日,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召開全省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會。會上,成都探索試點的“強制親職教育”被列為全省5個創新工作之一。
據瞭解,今年3月以來,成都市檢察院在錦江、新都、崇州、彭州4個基層檢察院試點強制親職教育,這是全國首批探索嘗試強制親職教育的試驗點。截至目前,成都市檢察機關已對60餘名涉案未成年人、14名未成年人的父母開展了強制親職教育課程。
黃慧是雲公益的社工,目前她負責執行錦江區檢察院的強制親職教育。她告訴記者,強制親職教育將根據實際情況,邀請心理專家、法律專家、社會學專家對家長和未成年人授課,幫助他們解決遇到的問題和解開心結,課程一般設有五六節,每節課時約2小時,有些還設置了必修與選修相結合的“菜單式”課程。
四川省檢察院未檢處副處長陳王莉説,近幾年的數據顯示,很多涉案未成年人來自問題家庭或者是留守兒童,所以對沒有盡到監護職責的監護人進行強制教育勢在必行。
在辦案中,試點地區的檢察官將監護人有明顯失職情況和家庭結構不全的篩選出來,最終確定有條件參加的家庭進行強制親職教育。“比如那些因家庭教育原因造成未成年人犯罪情節較輕,可以附條件不起訴的案件。”陳王莉説,對於這種家庭教育缺失,或在檢察機關看來父母疏於監管的,就可能會對未成年人的家長進行強制親職教育。
對被列入強制親職教育名單,而拒絕出席的家長,檢察機關可依據相關法律對家長進行警告、訓誡等處罰。甚至,檢察機關還可以建議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5條,對拒不出席的家長予以行政處罰。
“下一步,在試點成熟的基礎上,預計明年將在全省範圍內推廣。”陳王莉説。
對話孩子父親/
我們教育很失敗希望專家有辦法
華西都市報:
娃娃拒絕回家,你認為問題主要在哪?
文有之:
和我們離婚有關係,但主要還是我們教育很失敗,娃娃現在拒絕跟我們溝通。去年,我把他拉到了一個茶樓,讓他把我當朋友,交心地給我聊一下,但為時已晚,他仍然説他選擇流浪,不願回家。
華西都市報:
娃娃流浪一年,你就真不管他了?
文有之:
自己的娃兒,怎麼可能不管嘛。真正沒管他,確實有兩個月,我當時真的是被他氣心慌了。我也知道他不會走多遠,就在隆豐鎮,甚至還跟隆豐鎮的很多朋友打過招呼,讓他們別給他錢,把他逼回來。中途我曾偷偷跟蹤過他。
華西都市報:
現在這樣的情況,你準備怎麼辦呢?
文有之:檢察官發現這事,我被檢察官訓(誡),反倒是個好事。這個娃娃的教育,我是方法都用盡了,好多次我半夜想起這事都流眼淚,希望專家們真的有辦法教育好我娃娃,讓我做什麼我都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