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元網購3歲男童 親父殘忍買賣親子

  萬元網購3歲男童,親父殘忍買賣親子。家住長沙高橋的唐女士是一名商人,前不久,一直想領養個孩子的唐女士在瀏覽網站的時候,發現了一個領養羣,便申請加入羣聊,不想認識了三歲男童斌斌(化名)的父親,對方竟表示願意將孩子送給自己

  眼前這名虎頭虎腦的男孩就是唐女士通過網絡認領的孩子斌斌,雖説相處才十天時間,但孩子對唐女士非常親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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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女士回憶,7月10號上午九點,第一次在車站見到斌斌的時候,就被他乖巧的模樣吸引。

  唐女士隨即將身上攜帶的8萬多元現金全部交給孩子父親,並將斌斌帶回家中撫養。回到家後不久,唐女士意識到這樣的行為並不可取,希望和對方通過正規的法律途徑來領養斌斌,不想,對方的態度卻來了個180度大轉彎。

  雨花公安分局高橋派出所接到報案後高度重視,立即介入調查並確定了孩子的身份,而與此同時,孩子的家人也在廣東向當地警方報案。

  7月20日晚上,孩子的生母王女士在廣東惠州警方的陪同下來到了高橋派出所,不過對於孩子被前夫送人的行為,王女士的表現十分淡漠。

  王女士説自己和前夫的婚姻並不幸福,兩人經常產生矛盾,去年兩人辦理了離婚手續,當時年僅兩歲的斌斌被判給了前夫,之後便跟着爺爺奶奶一起生活,記者試圖再次撥打孩子父親的電話,但電話一直無法接通。

  記者還發現,在網上只要輸入收養、送養等關鍵字,便會跳出數百個網頁。有的網站、論壇非常活躍,滾動發佈各種收養、送養信息。 而“網絡羣”是民間收養最大的交流工具。

  事實上,不僅這樣的送養、收養不合法,後續為了給孩子落户,還涉及到一系列偽造準生證、出生證明等問題。一些論壇和羣上,有不法分子專門以偽造證件為生,一般一張出生證明價格在5000元左右。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涉及生父母的送養,只有在“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情況下才可以,而且需要到民政部門登記確認,嚴禁買賣兒童或者借收養名義買賣兒童。

  最高人民法院等多部門2010年聯合發佈的《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也再次明確,“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應當以拐賣兒童罪論處。

  警方表示,孩子父親的行為已經涉嫌拐賣兒童罪,目前民警正在對他展開追查,而領養人唐女士的行為是否涉嫌違法,警方也正在進一步取證調查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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