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温度的視覺:男子偷朋友60發子彈當垃圾處理 被警方發現獲刑

有温度的視覺:男子偷朋友60發子彈當垃圾處理 被警方發現獲刑

  陳某幫朋友李某搬家時,無意間在李某柴房發現60發子彈,陳某私自將子彈帶回家並未告知李某,準備閒暇時做飛機模型,時間長了也忘了此事。不料搬家時妻子將其當垃圾處理,後被分揀垃圾的人發現報警。

  幫朋友搬家 發現步槍子彈

  2014年3月的一天,陳某幫朋友李某搬家時,在李某位於漢中市漢台區某家屬院老房的柴房內,發現了七八發步槍子彈,陳某因未見過真正的子彈,出於好奇,便向李某索要了這幾發子彈。

  後來,李某有事外出,遂交代陳某繼續幫忙清理柴房內外,有需要的東西可以帶走,並叮囑陳某清理時注意一下,柴房外的有些東西不是他家的,讓陳某不要拿錯了。

  意外的是,陳某在打掃李某柴房門前衞生時,又在柴房外的雜物堆中發現一塑料袋的50餘發子彈。但陳某未將此事告知李某,隨後將該60發子彈帶回漢中市漢台區某小區家中,長期藏匿在卧室儲物間紙箱子內,準備空閒時做個飛機模型。

  藏匿家中3年 當垃圾處理

  然而,因事多時間長,陳某把子彈藏匿於卧室紙箱中的事給忘記了。2017年3月初陳某搬家時,又將該紙箱搬到漢中市漢台區某小區自家的新房內,其妻方某某把紙箱上層的調料取出後,誤以為底下全是垃圾,並將其他生活垃圾也扔在該紙箱內。

  2017 年3月9日上午8時許,陳某將該紙箱當成普通垃圾扔在小區單元樓下的垃圾桶旁。2017年3月9日上午10時許,張某某、文某某夫婦二人在陳某所住小區分揀垃圾時,發現一紙箱內的塑料袋中裝有60發子彈,遂將該子彈交給小區物業人員。

  物業人員報警後,民警通過調取小區視頻監控發現子彈系被告人陳某所扔。2017年3月11日,民警在漢台區東門橋將陳某抓獲。2017年3月23日,經陝西省漢中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對上述60發子彈進行鑑定,意見為:送檢疑似子彈有制式五六式7.62mm步槍彈55發、制式六四式7.62mm手槍彈5發。涉案的60發子彈已被漢中市公安局漢台分局收繳。

  被提起公訴 獲刑18個月

  之後,陳某被漢中市漢台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公訴機關認為,陳某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制式軍用子彈60發,其中五六式7.62mm步槍子彈55發,六四式7.62mm手槍子彈5發,應當以非法持有彈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漢台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違反國家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制式軍用子彈60發,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非法持有彈藥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陳某犯非法持有彈藥罪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成立,應依法懲處。被告人陳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陳某為個人愛好而非法持有彈藥,未造成其他危害後果,犯罪情節相對較輕,其系初犯、偶犯,可以對其酌情從輕處罰。

  2017年6月30日,漢台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此案作出判決:被告人陳某犯非法持有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宣告緩刑兩年。

  法官寄語:非法持有彈藥罪危害的是公共安全,因為槍支、彈藥一旦失控,就可能成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非法持有彈藥行為具有很大的潛在危險性和社會隱患,直接影響社會安定和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提醒廣大羣眾,切勿獵奇收藏違禁物品,擾亂社會治安,危害公共安全。 通訊員 譚松

  華商報漢中記者站 漢台區法院合辦

  責任編輯:張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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