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案記者被拘到底犯了啥罪?繼9月中旬,“大師”王林的秘書雷某、前妻張某先後被江西公安部門帶走後,近日曾多次報道王林案的南方都市報記者劉偉亦疑被江西警方帶走。目前尚不知劉偉被拘是否與雷某、張某相關。
王林案記者被拘 到底犯了啥罪?
根據警方描述,南方都市報深度報道部副主編劉偉已被江西警方刑拘8天。據報道,劉偉家人從萍鄉市公安局安源分局拿到了拘留通知書。通知書上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80條之規定,我局已於2015年10月9日5時將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的劉偉刑事拘留,現羈押在南昌市進賢縣看守所。”從2013年開始,劉偉介入王林事件報道。當年10月23日,南都深度週刊對此事件進行了4個整版報道。劉偉獲2014年“南方報業年度記者”。
9月中旬,“大師”王林的前妻張某因涉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被江西警方刑拘。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是指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行為。據王林前妻的律師張新稱,刑事案件偵查階段的證據可能是國家秘密,通過非法渠道瞭解這些信息的人,可能涉嫌犯罪。該罪的三種表現形式為:竊取、刺探、收買。張新表示,王林前妻涉嫌的是非法收買王林案的證據。
張新稱,他曾會見過兩次張某。據張某所述,有相關人士主動聯繫王林身邊人,找到了她,稱自己手上有王林案的偵查證據,並向她索賄。此外,張新還向媒體證實,王林的秘書雷某早於張某被萍鄉警方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