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7月1日起,這6種交通違章面臨重大處分!

由 公羊易綠 發佈於 綜合

  為了更好的管理廣大司機遵守交通規則,從2017年7月開始,全國普遍增加了交通規則的處罰力度,用以警示車主,規範開車,從而減少路面上的交通事故。

  對比前幾年的交通處罰細則,2017新交規施行後,扣分罰款的項目也從38項增加至52項,其中很多原本只扣3分和6分的違章行為,這次直接改成扣光12分,必須再次參加駕照考試才能重新拿證,加大懲罰力度。

  1、營運客車、校車超載核定人數的20%,記12分最多罰款3000元,當然了,公交車不能算。

  2、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休息,或休息少於20分鐘,扣12分吊銷駕照。

  3、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直接扣12分,大家一定注意了!

  4、替人消分被列為違法行為,嚴重者扣12分,罰款3000元,還得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5、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直接扣12分不客氣。

  6、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超速50%以上,統統扣12分。

  大家不要僥倖,耗資千萬元的世界領先的交通違章拍攝系統“海燕系統”上線了,連毛孔都能看的清,別説你超速違章了。

  按照現在的趨勢來看,肯定是越來越嚴格,大家為了自己的腰包和安全,也一定要小心駕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