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早,有人在社交平台發帖稱:五名遊客(兩名成年女性和三名未成年人)地震後從九寨溝景區附近包車前往甘肅省文縣。
上車時,雙方約定車費為2500元,途中駕駛員表示要加價才能繼續前行。車上乘客向駕駛員多支付1000元后,方到達文縣縣城。九寨溝縣公安局得知此事後,通過各種渠道聯繫到乘客,核實網帖真偽。
當天下午,民警將嫌疑人抓獲。該駕駛員張某(男、29歲)對途中向乘客加價1000元的行為供認不諱。
事後,家人對其行為嚴厲批評,張某認識到錯誤,主動退還3500元並託民警向乘客轉達歉意。因涉嫌敲詐勒索,張某被行拘10日。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對此,網友們對此也發表了自己的意見。
中途加價這種行為就是趁人之危了。
在小法看來:你可以不捐款,你可以不出力,但是不要趁火打劫。
現在有很多人正在水深火熱之中,他們和我們一樣,有擁有生命的權利。
沒有什麼比生命更尊貴更榮耀。
Peace and lo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