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討債嫁欠債人,虧了還是賺了?“只要你肯嫁,我就還你錢。”
聽了這話,雲南女子何某竟然選擇與前夫離婚,嫁給臨海的欠債人。結果婚後丈夫還是不肯還錢,她一怒之下將其告上法院要求離婚。
女子討債嫁欠債人 虧了還是賺了?
然而最終,何某還是選擇了撤訴。她説,兩個月的朝夕相處令她對欠債人有了感情,想想對方對自己不錯,平時也給她零花錢,所以還是不離婚了。
何某40歲出頭的年紀,老家在雲南。多年前,她來到臨海打工,認識了當地男子項某,兩人年紀相仿,隨後就成了朋友。
有一天,項某找到何某,稱自己家中出了事急需用錢,於是何某拿出了兩萬元積蓄給了他。此後,何某多次向項某催討借款,項某以各種理由推託。
2016年10月,事情峯迴路轉,何某再次催款時,項某説出這樣一番話:“只要你跟我登記結婚,我就把錢還你。”
面對項某的“求婚”,何某當場懵了。當時,她是有夫之婦,有一段經營多年的婚姻。
然而左思右想後,何某竟然答應了下來。她火速和前夫離婚,和項某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
兩個多月過去了,何某成了項某的合法妻子,在家當起了家庭主婦。親夫妻也要明算賬,何某心裏還是有目標的,她依舊盼着項某早日還錢。然而,項某遲遲沒有兑現當初的諾言。何某催討多次後最終醒悟過來,自己被現任丈夫欺騙了。
何某覺得自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於是一怒之下起訴至法院,要求與項某離婚。
然而最終,該案以原告何某撤訴而終結。何某稱,雖然自己一心想要拿回那2萬元錢,但是她和項某已經是一家人了,説起來都是自家的錢,況且項某平日對她很不錯,還時不時會給她零用錢用,因此,她又不想離婚了:“想通了,只要他對我好,這2萬塊錢我暫時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