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38歲的男子偷偷的溜進一火車卧鋪,隨後,鑽進一16歲少女的被窩中強姦了對方。當時這一名少女以為是自己的男友于是並沒有任何的反抗。當該男子走後,少女才發現自己的男友還躺在中鋪,於是報了警。
對16歲的曉晴來説,這是一列開往夢魘的列車。因為暈車,曉晴睡在了下鋪,男友睡在了中鋪。但列車行進中,睡夢中的曉晴突然發現有人鑽進了自己的鋪位,以為是男友的她甚至沒有睜眼睛,也沒有反抗。不過男子離開之後,曉晴竟震驚的發現:男友始終在中鋪!
事後,通過DNA比對,涉嫌強姦男子最終被抓獲,而他的孩子只比曉晴小4歲。據瞭解,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五年,目前判決已生效。
強姦犯是個孝子
據瞭解,在老父親眼裏,今年38歲的許某是個“再老實”不過的人,“媳婦和孩子都挺好的,兒子已經12歲了。他挺吃苦耐勞的,原來在國營單位,但後來效益不好,自己出來打工。
他幹活也認真,竟在外面做活了,打過好幾份工,收入不穩定。他對家裏也惦記,給家裏打電話從來沒有超過兩天的時候。對老人也特別孝順。”
從山溝走出的許某是大專文化,在當地算是高材生。至於為何兒子會走上這條路,老父親説,“那就是迷上一竅了。”
強姦犯如何被抓獲
曉晴回憶,自己事後起身上廁所時,那個男人在廁所門口被她發現後,為了穩住她,竟然説了句“我以為我媳婦呢。”
雖然在民警帶領下,曉晴兩次對許某進行指認,但都説只是覺得像,無法確認。
民警對物證等進行了DNA比對,經鑑定,從許某身上提取的DNA樣本和從被害人鋪位上、被害人身上提取的物證一致,確認嫌疑人即是許某。3月7日,民警將許某抓獲。
經審查,確認許某在實施強姦的過程中,性器官並未完全進入,屬於犯罪未遂。但由於被害人為未成年人,公訴機關認為應依法從嚴懲治。
辯護人提及,被告人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有坦白情節。法院一審判決許某犯強姦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許某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