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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替全國數千萬貧困人口制定的扶貧政策,最終要落實下去,還得靠千百萬“神經末梢”——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發揮作用。
然而現實中,一些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弱化,黨委、紀委不擔當、不作為。有些黨組織負責人對轄區內的扶貧工作不上心、不作為,導致國家扶貧政策變味走樣;有的監管部門把關不嚴,層層審核形式大於實質,讓別有用心的幹部輕易鑽空子;有些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對黨員幹部疏於管理監督,下面人橫行鄉里,上頭還一無所知……如今,隨着對扶貧工作失職失責的黨委紀委開展“雙問責”,基層一些奉行“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黨委、紀委開始嚐到了被“打板子”的滋味——
民政所所長從貧困户身上“薅羊毛”,一票領導幹部被追責
“我幫了大家的忙,給你們爭取了國家救助資金,我收點辛苦費是應該的,我家裏有喜事你也該來看看。總不會因為這事舉報我吧!”
徐麗,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灰古鎮民政所原所長,從2010年就開始向困難羣眾收受好處——在為村民沈某某辦理低保時索要6000餘元;為村民朱某某孫子辦理孤兒證時,索要2000元現金……嚐到甜頭的徐麗一發不可收拾,開始把為民辦證當作印鈔機,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吃拿卡要,不請吃不給辦;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明知不符合,在收到好處費的情況下,也違規給予辦理。
2013年9月其女結婚、2015年3月其女生子,收慣了錢的徐麗沒有放過“機會”,打電話給其經手辦理的低保户、五保户的服務對象參加宴席。因為審核還需要她照顧,誰敢不來?
2016年7月19日,埇橋區紀委接到羣眾舉報,反映徐麗吃拿卡要的問題,區紀委迅速調查。隨着調查的深入,徐麗的違紀問題逐步浮出水面——虛報灰古敬老院工作人員名單,貪污3.4萬元,利用女兒結婚、生子等家庭事宜,收受轄區內40名低保、五保户的禮金2.4萬元,違規為132人辦理證照收受賄賂51.49萬元。2016年8月5日埇橋區紀委給予徐麗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違法問題線索移交司法機關。
2016年11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灰古鎮黨委書記、區民政局黨組書記被區紀委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因落實監督責任不力,灰古鎮紀委書記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區民政局紀檢組長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區民政局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因監管不力也受到了黨內警告處分。
事後,灰古鎮黨委書記胡長斌很後悔:“沒想到紀委問責這麼嚴,我們制度建是建了,會也開了,廉政責任書也簽了,但是監督不夠,確實存在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問題,這次問責當頭一棒,值得警醒……”
村幹部一路“雁過拔毛”,監管部門“一路綠燈”,一案雙查!
2016年5月,一封舉報信引起了成都市青白江區委和區紀委的重視:“清泉鎮紅巖村每年從上級單位撥款幾十萬的扶貧專項款不知道去了哪裏……”
青白江區紀委立即成立調查組,組織業務精幹人員進行調查取證。在翻閲大量賬目資料、走訪大量村民後,時任村黨支部書記黃孝明、村委會文書邱治俊等人套取扶貧專項資金用於其他村務工作,以及黃孝明個人各項日常開支的違紀問題浮出了水面——
清泉鎮紅巖村是成都市的相對貧困村。受對口扶貧單位工作委託,由該村民委員會實施李子苗圃基地、冬棗基地園建設,並作為該村的產業發展幫扶項目。之後,村委會與明峻種植合作社簽訂合作協議,將以上項目交由明峻合作社具體實施。
看着數百萬的產業項目扶貧資金陸續劃撥到賬,時任村黨支部書記、明峻合作社法人代表黃孝明對着賬目動起了歪腦筋。
2013年10月,黃孝明召集村委會主任廖繼洪、村委會文書邱治俊在村部辦公室商量,“如果扶貧結束後,我們村上的扶貧項目如果收益不好,不能繼續維持基地日常各項開支,資金出現斷鏈了該怎麼辦?我看我們不如從扶貧項目資金中多套一些錢出來,一來可以等扶貧結束解決項目基地的後續資金問題,二來可以用作村上日常的開支,你們覺得怎麼樣?”
廖、邱二人默認了黃孝明的提議。
就這樣,黃孝明決定採用虛列扶貧產業開支的方法來套取產業項目扶貧資金。在他的精心“策劃安排”下,邱治俊很快製作出了一套用於套取扶貧專項資金的虛假資料,成功從扶貧專項款中拿到了第一筆資金。
在初嘗“甜頭”之後,黃孝明一發不可收拾。經青白江區紀委查明: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黃孝明、邱治俊採取虛列材料款、項目租地面積、勞務工資等方式,從扶貧專項資金中套取資金85萬餘元,其中部分資金挪用於黃孝明因私產生的油費、餐費以及個人承包工程項目等開支。
回顧案件始末,難免會有疑問:申領扶貧專項資金,要經過複雜的審批手續,幾個村幹部怎麼就輕而易舉躲過了清泉鎮人民政府的層層審核與監管?
專案組認為,主責部門有令不行、有責不履,監管部門審核不嚴、放鬆監管,黨委、紀委該把牢的關口都沒把住,才導致違規行為“一路綠燈”。對此,青白江區紀委加大問責力度,實行“一案雙查”,對在項目監管過程中存在問題的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
時任清泉鎮紅巖村村委會負責人廖某某,因在受委託管理使用扶貧資金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清泉鎮農業中心負責人秦某某,因在負責紅巖村李子、冬棗產業扶貧項目實施的監管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清泉鎮黨委委員、副鎮長高某,因不正確履行職責,分管範圍內套取扶貧資金的問題長期存在,損害羣眾利益的問題突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同時,青白江區紀委對問責情況進行了公開通報曝光,在全區形成了有力震懾。
“案件發生後,本人極度後悔和愧疚,這跟我思想認識不到位,忽視黨風廉政建設,管理方式簡單化,好人主義思想佔上風,以及對下監管失之於軟,失之於寬有很大的關係。”受到處分後,時任清泉鎮黨委委員、副鎮長高某慚愧地説,“下一步,我將以此為教育警示,在今後的工作中舉一反三,切實履行好管黨治黨主體責任。”
失職失責,必被問責。王岐山對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也提出了明確要求:“嚴肅查處基層幹部優親厚友、雁過拔毛、強佔掠奪等行為,既通報曝光典型案例,又對扶貧工作失職失責的黨委紀委‘雙問責’。”問責的目的,不是搞“事後算賬”,最終是要督促基層黨委、紀委負責人受到警醒,把主體責任、監督責任扛起來。基層黨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直接關係着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決策部署能否在基層落地生根,必須層層傳導壓力、真正狠抓落實,以確保中央的扶貧政策和資金項目惠及貧困羣眾,經得住歷史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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