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夏被逼重唱事件還原 真相實在是太可氣

  胡夏被逼重唱事件還原,真相實在是太可氣。關於胡夏在演出現場被主辦方“逼哭”的新聞,從昨天至今已經流傳出幾個版本。

  最初,爆料人稱,胡夏收取主辦方50萬,卻連自己的成名曲都頻頻唱錯,現場耍大牌,被主辦方要求重唱。

  隨後,胡夏粉絲團稱,爆料人扭曲事實。胡夏被主辦方逼迫演唱企業品牌歌曲,而且要求極為苛刻,唱錯一個字就必須重唱。

  那麼現場的真實情況究竟如何?騰訊娛樂記者經多方打聽,聯繫到現場目擊者。目擊者稱:演出現場,胡夏確實被主辦方脅迫演唱了品牌歌曲,而胡夏自己一直在打圓場。場面尷尬。事實上,遭遇主辦方脅迫的明星不只胡夏一人。騰訊娛樂記者採訪了演出界人士和專業律師,從多方面分析明星與主辦方發生矛盾應該如何處理。

  昨晚網名為zihana0104的網友發微博描述自己在現場看到的場景:“昨晚胡夏唱完兩首歌后突然要求唱主辦寫的微商歌,提詞機並沒有歌詞,所以胡夏沒有唱。事後主辦要求重唱,並且要求一字不差……胡夏唱了三遍!”這位網友還稱:“覺得主辦方太囂張,心疼胡夏。”

  現場觀眾曉溪(化名)也印證了此説法,並提供了更多細節。她告訴騰訊娛樂記者,因為現場設備較差,胡夏要求試音,被主辦方拒絕,且被認為鄙視主辦方,所以只好硬着頭皮唱完了自己的兩首歌, 《那些年》和《替我照顧她》。可是唱完後,卻被要求加唱微商老闆寫的廣告歌,胡夏拒絕了。卻在上車後遭到主辦方的攔截,要求他在重唱和被打之間選一個。胡夏只好被迫回去。但是胡夏沒有哭,全程都不卑不亢。

  從zihana0104提供的視頻中能看出。主辦方工作人員對胡夏確有不禮貌的訓斥。還對場下觀眾表示:“胡夏一定會好好唱,一字不差的唱。”場面十分尷尬。現場,胡夏唱歌時手中拿着一張紙,是主辦方廣告歌曲的歌詞,歌詞內容包括:“我們是微商,勇敢為了夢想去闖……”;而胡夏演唱中,周圍工人正在拆舞台,應該能判斷,演出已經結束,但被主辦方要求重新返台。有網友在留言中表示:“胡夏作為一名歌手,站在正在拆的台子上被觀眾團團圍住,逼着唱歌廣告歌曲,已經是對他的極為不尊重了。”

  而在另一個視頻中可以看到,主辦方老闆一直在要求胡夏跳舞,台上的胡夏尷尬地在打圓場。曉溪接受採訪時候氣憤地表示:“他(胡夏)都快成孫子了,哪裏還大牌!”

  那麼胡夏到底有沒有收取主辦方50萬演出費?演唱主辦方的廣告歌曲,在不在合理範圍內呢?

  通過胡夏工作室曝光的合同可以看出。50萬演出費並不屬實,胡夏及其團隊與主辦方簽訂的演出費用為25萬元。且合同規定胡夏現場演唱兩首曲歌曲,曲目由乙方(胡夏及其團隊)自選。但在胡夏履行合同唱完《那些年》和《替我照顧她》兩首歌后,卻被主辦方強制要求演唱品牌主題歌曲,事實上是主辦方違約。

  那胡夏收取50萬元演出費並耍大牌的謠言是從何而來的?

  最先爆料者是一位自稱A先生的網友,他向媒體爆料的賬號先後改過三次名字,先是叫“A平凡一生”,隨後他改名為“愛美的西餐廳”,併發微博爆料胡夏耍大牌。而此前,這個賬號還有過一個微博,名為“大時代好先生”,而“大時代”恰是胡夏此次商演的主辦方品牌名。如今,A先生的賬號已經註銷,爆料微博都已被刪除。而“胡夏全球后援團”此前就質疑,斥責胡夏不敬業耍大牌的網友是主辦方工作人員,如此看來情況基本屬實。

  很多人總覺得明星是大牌,演出商得“跪舔”,但事實上,認為明星收了錢,就應該滿足主辦方一切要求、不滿足就是耍大牌的主辦方也不少。 遭遇主辦方脅迫的明星,胡夏並不是個例。

  今年4月,台灣女歌手潘美辰在江蘇的一次商演中,就因為沒有現場跟主辦方工作人員拍照,而導致“有房不能回”的困境。當晚演出結束後,主辦單位要求合影,但由於現場人太多、大家蜂擁上前拍照,考慮到安全問題,經紀人希望回到酒店再合影,卻被一名男子出言恐嚇、叫罵,潘美辰隨即讓助理錄下對方錄像,並報警請警方前來調解。

  誰知,在離開表演場地、回到下榻酒店時,潘美辰卻發現主辦單位擅自請酒店員工把房卡消磁,使得她根本進不了房間,而酒店員工也不給開門,無奈之下只好二度報警處理。所幸最後她還是安全回到了北京。

  而另一些人就沒那麼幸運了。2011年,水木年華組合在天津參加商演,主辦方臨時要求所有藝人留下合影,組合成員盧庚戌因為急着回北京參加其他活動,提出先行離開,誰知主辦方扣下了經紀人和助理,將他們禁錮在現場足足兩小時,還聲稱“我不讓走,誰也走不了”。已經離開的盧庚戌得知工作人員被困,匆匆趕回救人,誰知一進屋就遭到主辦方一羣人的拳打腳踢,衣服被撕爛,臉部和頭部受傷,還被要求下跪。

  那麼,主辦方行為是否已經觸犯法律呢。王律師接受採訪時候表示,針對胡夏事件,首先,主辦方限制胡夏離開,胡夏完全可以報警,不必忍受主辦方的無理要求。而對於主辦方逼迫胡夏演唱微商品牌主題歌,也是沒有履行合同,胡夏團隊完全有理由提出賠償。

  在演出行業資深人士李二仁看來,面對這種毫無契約精神的主辦方,一些不甚“強硬”的明星們有時候的確很難做。從目前曝光的細節來看,被逼重唱一事顯然是胡夏方面“吃癟”了,作為出道以來始終形象良好的藝人,他的粉絲針對此事譴責主辦方是完全合理的。“而在演出市場,在這種短暫的僱傭關係中,常常是'狹路相逢不要臉者勝'。”有“耍無賴”的主辦方脅迫明星的,也有明星提出超標要求耍大牌“欺負”主辦方的。而避免糾紛的唯一法則就是,按照合同辦事,不論主辦方還是明星都要有契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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