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費者權益日",你買貨被坑過嗎?面對那些年我們浪費的錢、上過的當、買到的假貨、吃過的虧,究竟該如何維權呢?
①留好維權憑證:購物小票、保修單、發票、網購聊天記錄、消費清單等。
②網購別被賣家忽悠:商品本身無損毀,拆了吊牌包裝,一樣可以退。
③代購維權難,需謹慎
④購買食品時注意什麼:食品包裝明細;向營業員索要購物憑證並妥善保存;若因食品問題造成人身傷害,一定要保存好病例及醫藥費發票。
⑤朋友圈購物使用第三方支付:直接轉賬支付屬於個人私下交易,不在消法調節範圍內,建議選擇第三方支付,藉助第三方平台進行維權。
⑥維權途徑要記牢:
消費維權投訴電話:12315
價格投訴電話:12358
垃圾短信舉報:12321
產品質量監督投訴電話:12365
7種情況將被認定為"霸王條款"
《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今日實施,第十二條明確了"霸王條款"的7種具體形式。一些商家在優惠卡上打出"最終解釋權由本公司所有"等內容,也許你已習以為常,但《處罰辦法》明確了,它也是"霸王條款"!
7種情況包括:
1.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經營者對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承擔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賠償損失等責任
2.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提出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以及獲得違約金和其他合理賠償的權利
3.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依法投訴、舉報、提起訴訟的權利
4.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消費者購買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對不接受其不合理條件的消費者拒絕提供相應商品或者服務,或者提高收費標準
5.規定經營者有權任意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限制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權利
6.規定經營者單方享有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
7.其他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2015.3.15起7種情況將被認定為"霸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