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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男肇事判無期 網友:因果循環

由 泉亮霞 發佈於 綜合

  醉駕男肇事判無期,網友:因果循環。滴滴專車司機韓某醉駕肇事後,攔截過路車輛並搶車製造連環事故,撞擊路人致一死一傷,8輛轎車受損。

  昨天,北京市三中院對該案作出判決,韓某因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尋釁滋事罪,被判無期徒刑。

醉駕男肇事判無期 網友:因果循環

  自稱有10年駕齡的韓某在工作之餘註冊了滴滴專車,成為簽約司機。2015年7月18日凌晨,韓某收車後和幾名同行一起吃飯喝酒。在喝了半斤白酒後,韓某仍堅持開車回家。

  檢方指控,案發當天9時,韓某駕駛大眾帕薩特牌轎車行至朝陽區某路口,逆行與一輛出租車發生碰撞。出租車司機拍照取證時,韓某對其進行辱罵、威脅、追打。現場視頻顯示,韓某在與出租車碰撞後,衝到馬路中央攔截過路車輛。張某的車輛被攔下後,韓某掏出手機砸向風擋玻璃,並大喊威脅張某下車。隨後,韓某又攔下一輛電動自行車,並一腳踹掉了電動車外殼。韓某被3名路人圍住並摁倒在地。交警趕到現場後,韓某趁張某下車打電話將其踹倒在地,並腳踹試圖阻止他的交警,搶了張某的轎車離開。

  韓某搶車離開現場後再次肇事,導致路邊停放的3輛車連環碰撞,隨後又撞上路人白某、吳某,導致白某死亡、吳某受傷。

  此後,韓某在與兩輛轎車碰撞後才因所駕車輛損壞停下,並被民警當場抓獲。經鑑定,韓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每百毫升144.1毫克,屬於醉酒駕車。涉案8輛車的損失共計18萬餘元。

  昨天上午,市三中院公開對此案進行了宣判。法院根據被告人韓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危害程度做出判決,認定被告人韓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合併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對車主張某、劉某等5位被害人予以賠償。

  本案承辦法官王慶剛表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屬於重罪,起刑點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從韓某的行為過程和危害後果兩方面考慮,酒後在白天無故駕車衝撞行人、車輛,並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傷,多輛車不同程度損壞,其行為性質比較惡劣,依法應予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