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省份公佈對所屬駐京辦巡視情況 發現了這些問題

  8月24日,廣東省駐京辦黨組曬出了一份詳實的巡視整改報告。

13省份公佈對所屬駐京辦巡視情況 發現了這些問題

  十八大以來,巡視組反饋巡視情況後,巡視點公佈巡視整改報告,此係“規定動作”。

  “政事兒”注意到,與此前公開的巡視整改報告相比(包括中央巡視後,各省份、各中央機關單位的巡視整改報告;各省黨委巡視後,各地市、省管單位的巡視報告),廣東省駐京辦黨組8月24日公佈的這份巡視整改報告,有特色明顯的“自選動作”。

  廣東省駐京辦是在3月6日至4月10日,接受了廣東省委第十一巡視組的巡視。此番公佈的巡視整改報告中,每一個廣東省委第十一巡視組指出的問題,廣東省駐京辦不僅彙報了整改狀態,是“已整改”,還是“整改中”;採取了哪些整改措施,還剖析了問題成因。

  以以下6個問題為例,廣東省駐京辦剖析問題成因時,坦承了自己存在的問題。

  其一,巡視組指出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存在的問題:“一些領導存在‘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想法,認為駐京辦工作特殊,接待任務重,只要做好服務保障工作,不出大事就可以了”。

  廣東省駐京辦分析,問題原因包括“黨組成員普遍把主要精力聚焦在具體業務工作上,特別是省領導在京的政務保障工作上,對當前工作成績自我滿意,感覺領導的肯定和表揚就是代表辦事處工作上的優秀,對新形勢下轉變觀念,開拓進取,更好地宣傳廣東、服務廣東動力不足,辦法不多、探索不夠”。

  其二,巡視組指出:領導班子攻堅克難意識不強,積極建議推動解決存在問題和困難勇氣不足,對管理廣東大廈的責任擔當不夠。

  廣東省駐京辦分析:辦事處領導班子對北京廣東大廈的重視不夠,對大廈現狀,存在能夠維持不出事即可的懈怠思想,擔當精神不夠;大廈管理層普遍缺乏進取精神,在隊伍管理上,缺乏對為省政府、為領導、為賓客服務意識的教育,管理人員和員工隊伍老化,不關心大廈經營服務,只關心個人收入,得過且過思想嚴重,管理人員和員工普遍缺乏競爭意識、風險意識,管理“軟散”、凝聚力不強,造成大廈服務質量每況愈下,賓客口碑較差。

  其三,巡視組指出財務管理不嚴問題:往來款長期掛賬,部分代墊費用未能收回,國有資產潛在流失。截至2016年底,駐京辦的歷史遺留債權1431.58萬元,長期未得到解決。

  廣東省駐京辦分析:往來款長期掛賬,都是多年曆史遺留問題,2012年後沒有形成新的掛賬,辦領導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沒有督促追討的積極性。

  其四,巡視組指出固定資產管理混亂問題:2016年駐京辦資產核查,實有固定資產與財務報表反映差異很大,盤虧資產總價值296萬元,盤盈資產總價值217萬元。固定資產中部分已經報廢或近年新購置的固定資產未入賬登記,存在虛列資產或少計資產的情況。

  廣東省駐京辦分析:財務部門對賬目管理比較粗糙,責任心不夠,檢查督促不夠。

  其五,巡視組指出選人用人程序不規範問題:黨組研究幹部議題無會議記錄。2014年,省駐京辦4次召開黨組會議研究向省委組織部、省政府辦公廳推薦提拔5名幹部議題,僅能提供上述會議的紀要,未能提供會議討論決定的原始記錄。

  廣東省駐京辦分析:向省委組織部、省政府辦公廳推薦提拔5名幹部議題,通常都比較突然,往往準備不足,有時僅僅在個人記錄本進行記錄,而沒有記錄到黨組會議專用記錄本,但也説明了黨組對黨組會議的嚴肅性認識不足,存在幹部問題上已經黨組會討論了就行的錯誤思想。

  其六,巡視組指出職工監管不到位問題:違規發文決定工勤人員享受領導幹部級別待遇。個別職工2015年擅自在地下車庫搭建違建,私自佔用辦公室養狗和存放物品;2016年擅離崗位造成重大政務保障事故,但在年度考核中仍被評為“合格”以上等次,影響較壞。

  廣東省駐京辦分析:廣東大廈總經理和車隊隊長享受領導幹部級別待遇是歷史遺留問題,黨組對津貼補貼方面財經制度要求理解不透,執行標準不嚴,存在老好人思想。黨組成員對職工管理不到位,片面追求隊伍穩定,對存在問題缺乏立抓立改的勇氣和魄力。

  上述六大問題,廣東省駐京辦都在報告中列出了整改措施。

  例如“違規發文決定工勤人員享受領導幹部級別待遇”問題,報告稱:廣東大廈總經理崗位已不再享受領導幹部級別待遇。車隊隊長將於今年11月到齡退休,為了避免矛盾激化,待現車隊隊長退休後,車隊隊長崗位不再享受領導幹部級別待遇。

  “政事兒”注意到,不單單是廣東,從2015年起,各省份陸續將駐京辦納入到專項巡視範圍。可查詢到的信息顯示,截至目前,13個省份公佈了對所屬駐京辦的專項巡視情況。

13省份公佈對所屬駐京辦巡視情況 發現了這些問題

  這13個省份分別是:上海市,內蒙古自治區,河北省,河南省,山東省,山西省,湖北省,安徽省,江蘇省,浙江省,江西省,廣東省,貴州省。

  上述省份公佈的巡視情況顯示,廣東省駐京辦被指出的“財務管理不嚴”、“固定資產管理混亂”、“選人用人程序不規範”、“職工監管不到位”等問題,系各駐京辦的普遍問題。

  湖北省駐京辦就被指出“政企不分,財務管理混亂,房屋購置和使用問題較多,車輛使用與管理不規範;在選人用人方面,執行幹部政策走樣,編制配置與領導職數設置不相適應”。

  江蘇省駐京辦被指出:用人導向有時出現偏差,存在違規使用、違規調任、“帶病提拔”現象;公務接待制度執行不嚴格,存在超標準、超範圍和超規格接待現象;幹部工作紀律渙散,有的無故脱崗曠工、遲到早退、超期休假,有的長期不上班,有的上班不幹活,甚至存在逢車輛限號就不上班的“特殊人”。

  山西省駐京辦亦被指出:在加強黨的建設方面存在着違背黨管幹部原則,違反組織紀律;違規任用或調動幹部,甚至在某個時期嚴重違反幹部人事紀律,幹部人事管理工作不規範等問題。

  還有浙江省駐京辦,“公務接待管理不夠規範,對國有房產出租監管不力,房產管理制度不健全,對下屬企業監管不到位,執行財經工作紀律不嚴格”;安徽省駐京辦,“少數黨員領導幹部涉嫌違規違紀,少數黨員幹部佔用週轉房,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執行不規範,安徽大廈託管程序不規範,違規發放津補貼”;河北駐京辦,“財務管理不規範,存在超預算支出、超範圍超限額使用現金、不合規票據入賬等方面的問題;國有資產監督監管不到位”。

  其實,駐京辦問題是個老話題。近年來,一些腐敗大要案常涉及省政府駐京辦。河北省國税局原局長李真案中,河北省政府駐京辦原主任王福友(正廳級)涉案,因貪污受賄等問題被判處無期徒刑;成克傑案中,廣西駐京辦原副主任李一洪因犯賄賂罪被查辦;2002年,江蘇省駐京辦原主任吳廷祥因犯受賄罪、挪用公款罪、翫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9年。

  針對駐京辦存在的問題,國家採取了多次清理整治。

  早在1988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通知,對各地駐京辦事機構進行了清理整頓,駐京辦事機構得到一定控制和規範。

13省份公佈對所屬駐京辦巡視情況 發現了這些問題

  2010年,國務院辦公廳再次印發通知,要求保留省級駐京辦,縣級駐京辦全部撤銷,地市級駐京辦經省政府核准後可保留。這次整頓,駐京辦“大瘦身”,2010年當年625家駐京辦被撤銷。可四年後,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一些縣級駐京辦改名為服務中心、聯絡處、會館等,捲土重來。

  此番各省份將駐京辦納入到專項巡視範圍,中紀委旗下《中國紀檢監察報》曾發文評述:這不只是一次“走出省”的政治巡視,更是一次真正改變省政府駐外機構作風、加快機構職能轉型、建立健全管理約束機制的重要探索。“省政府駐京辦不是一個特殊的存在,更不能貼上‘搞腐敗’‘拉關係’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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