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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不禁槍,為何卻對防彈衣嚴格管控?看看中國古代禁甲不禁兵

由 梁丘憐翠 發佈於 綜合

在去年的9月份,美國的一份報紙曾經報道過這樣一則新聞,當時一名在美國留學的中國留學生,在入境的時候攜帶了一件重型防彈衣,而美國海關將證明中國留學生的簽證註銷,同時將這名中國留學生遣送回國,而當時這名中國留學生已經向美國海關主動進行了申報,並表示這件重型防彈衣只是為了保護自己而使用的,然而這樣的説法依舊使得美國海關將其遣送回國。

根據美國的法律,如果不是美國國籍的公民在入境時攜帶了違禁物品,那麼只有兩種選擇,要麼是被美國海關移送至移民監獄,並等待起訴和審判,要麼接受美國海關的遣返,而接受遣返是大部分人的選擇,因為這些人畢竟都不想坐牢,而實際上美國海關對於輕型防彈衣並沒有什麼嚴格的限制,但是這名中國留學生攜帶入境的是一件重型防彈衣,這種防彈衣的防彈能力和美國軍隊與警察使用的防彈衣是相同的,所以這種防彈衣被美國海關列入了違禁物品之列。

那麼這就使得很多人都感到困惑不解,為什麼美國這樣一個連槍支都不禁止的國家,卻對重型防彈衣管控的如此嚴格呢,這實際上要從洛杉磯的一起銀行搶劫案説起,相信很多人都曾經看過一部名為《緊急44分鐘》的電影,而這部電影實際上就是根據1997年洛杉磯北好萊塢銀行搶劫案的真實事件翻拍的,當時兩名持槍劫匪身着重型防彈衣,進入北好萊塢的一家銀行進行搶劫,而在接到報警電話以後,洛杉磯警局立即出動了大量警員前往現場,然而警員所使用的手槍和現代槍根本就無法打穿兩名劫匪的防彈衣,反而是劫匪手中的突擊步槍和衝鋒槍打傷了多名警員和平民,而這起事件以後美國就出台法律,對重型防彈衣進行管控。

而實際上美國的這種措施和我國古代時的“禁甲不禁兵”措施有很大的相似之處,既然無法禁止進攻性武器,那麼就禁止防禦性武器,避免對社會造成更大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