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清晨5點,杭州城東高檔小區藍色錢江18樓一住户家中大火,女主人和三個孩子不幸殞命。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區分局發佈通告:經公安機關調查,明確為一起放火案件。該户保姆莫某晶(女,34歲,廣東東莞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現已被公安機關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其實,保姆在主人家裏縱火,倒不一定都定性為放火罪,也可能定為故意殺人罪。例如主人家的房屋為獨棟別墅,點燃房屋的目的是為了燒死其主人和孩子等特定人,就應定性為故意殺人罪。
但本案發生在一棟單元樓的第18層,若不是消防人員及時趕到和撲救,就不僅危害該單元房內的主人與孩子的生命安全,不僅危害到該單元房的財產安全,也會實際危害到單元樓裏其他住户的生命財產安全,即危害到了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警方將該案定性為放火罪沒有問題。
相關法律規定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中國現行《刑法》規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體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損害極端嚴重的,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關於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節及數額標準的意見》
【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重大損失”,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⑴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
⑵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10公頃以上,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20公頃以上的;
⑶重大損失的其他情形。
保姆會被判死刑嗎?
從上述法律條文可以看出,放火罪的最高刑為死刑。對於本案是否適用死刑,不僅要看是否有例外情形、本案造成的後果、被告人的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還需要看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或酌定的從輕、減輕的量刑情節。
關注“法在”微信公眾號,免費找律師諮詢法律問題!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胸內竹青畫上春”:
建議不要判死刑,判剝奪政治權利和人身自由和生存,尊嚴。用火慢慢燒死她,今天燒手,明天燒腳,後天曛眼晴,爭取一年內折磨死她。這種沒人性喪天良的,不用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還真難平人怨!可憐那善良的女主人和三個無辜的孩子,願你們一路好走,會得到天堂的福音!
網友“用户67070089”:
開發商。物業都有問題!!這是在杭州都知道。因為小區消防不過關。18層消防管道沒有水。而且火警警報失靈!要知道這可是2000多萬的房子。既然連這些都沒有,現在所有的媒體都把事情指向保姆。決口不提開發商 物業。真的太讓人寒心。 頂我上去 讓更多的人看到
網友“用户3914444582”:
如果不是死刑天理難容,千刀萬剮都不解恨,應該一刀一刀的挖她身上的肉,每天挖一塊,直到她血流完致死……
網友“悠悠女人心35325422”:
千萬別槍斃,要一點點弄死她,最好送印度去。
網友“牛仔褲的破洞”:
物業也是頂級的,也有責任,否則交這麼多的物業費難道就是養幾個菩薩,那還不如門口堆兩個石獅子唬人
網友“-Alex104591741”:
如果有滿清的十大酷刑,用了也不為過.活在文明社會她很幸運!
網友“鳳姐134490769”:
不判死刑,我相信全國人民都不肯的。
網友“鍋牛”:
這個男人估計一輩子都走不出這個傷痛,一定要好好活着兄弟,你的老婆孩子在天上看着你。
網友“汪祖躍浴金香”:
肯定是先下毒、後放火、鎖門。這個案件是有點蹊蹺,怎麼一個都沒能出來。就保姆出來!這個保姆不是人
網友“布偶貓捨”:
我覺得判刑應該看她造成的後果,而不是因為她為什麼這麼做。人都死了保姆怎麼説怎麼是了,她説的未必是她想的,她説她放火為了再救火博僱主好感誰知道是真的假的呢?沒準她就想害死別人呢?不然為啥最後沒救火呢?所以這保姆就應該死刑,對於死者家屬來説她死刑都不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