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談戀愛,要找一個會服軟的人在一起

由 費莫白竹 發佈於 綜合

過去這些年談的幾段戀愛,教會我的第一件事,就是在愛情裏,面子沒有那麼重要。
如果你把面子看得比對方重要,意味着有一天你會因為面子失去愛情。所以,談戀愛,要找一個會服軟的人在一起。
喜歡還是不喜歡,其實真的很明顯。
如果你老是糾結他喜歡不喜歡你,那就是不喜歡。你一直從各種細節來找你們相愛的證據,那就是不喜歡。
如果你看到所有的情感問題都會對號入座,那就是真的不喜歡。
喜歡的話,是不會有時間想這些的。
喜歡就是一股子勁兒,很衝動的。不論男女,在愛情裏就是小孩子。

-01-
那天是這樣的,我正開着車,她正打着盹。
眯着眯着她被我一腳急剎給搖醒了,第一句話就是:“我想去吃火鍋。”
有時候就是這樣,這個人早不醒晚不醒,就那麼剛剛好,在我還來得及切換目的地的時候醒過來。
其實我當下想了好幾個理由的,比如什麼“吃完衣服好臭”,“吃完回去就晚了”,“我怕回家的時候更塞車”。
但這種理由不用説出來你就知道它不會奏效,因為“反正要洗澡”,“你平時不是兩點睡嗎,有什麼晚的”,“回家是我開又不是你開”這種反駁的理由比比皆是。
而且人生在世,有些東西反抗不如順從,所以我停了幾秒後,直接拿起在充電的手機,把目的地設置為“XXX火鍋”。
她大喜,説:“沒想到這麼順利。”
我説人生就是這樣,你永遠想不到自己能什麼時候吃上想吃的東西。
不過她對我的人生哲理似乎不感興趣,只顧着拿出手機開始自拍。

-02-
在嘟嘴側顏和撩頭髮之後,她跟我説:“不如我記錄下來吧?讓大家知道你是個不錯的人。”
我説“可以呀”,然後便正襟危坐,希望出現在她鏡頭裏的我能夠稍顯瘦些。
她擺弄了幾下手機,試圖一邊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和我的側臉框進手機裏,但可能是剛睡醒,所以無論什麼角度,都不太滿意屏幕裏的自己。
我問:“怎麼不拍了?”
“我不會拍。”此刻她的語氣仍然是可愛且可憐(裝出來的)的。
“不會拍就算了唄,你也不是吃這碗飯的。”我隨口一答。
我當時其實不知道我這句話哪裏得罪了她,只聽見一聲“咔擦”,她就把手機放到腿上,然後把臉別了過去。
當時車裏還剛好在播陳奕迅的《我們》,唱着那句“我最大的遺憾,是與你的遺憾有關”。
我沒問她“怎麼了”,但現在回想起來,之所以很長一段時間裏都沒惹女朋友生氣,可能是因為最近我常常在她生氣的瞬間就解釋誤會,所以每次可能升級的問題都被扼殺在搖籃裏。

但這一次,我失誤了。
其實失誤是可以被理解的,我當時已經開了快兩個小時的車,脖子已然逐漸僵硬化,而我們本來説好一人開一半的,只是過服務區的時候她還在睡覺,我不忍叫醒。
我覺得自己明明偷偷付出了很多東西,卻又因為一個無心之失被送上斷頭台,所以我在感受到氣氛發生微妙變化後也不作聲。
於是,五分鐘後她説出了那句“我不去了”,六分鐘後我把目的地又調整成了我家。
而之後的一個半小時,除了“我去上廁所”,我們就沒再講過任何話了。

-03-
回到鎮上後,女朋友要求我把她送回去,不去我家吃飯了,同時下達指令:“這個假期我自己過。”
我點點頭,全盤接收。
不得不説,我也是有脾氣的人,要不然,這兩天怎麼能夠忍下許多找她的衝動?而且我為了證明我除了她也有可傾訴的對象,所以逢人便説:“我惹女朋友生氣啦,我惹女朋友生氣啦。”
男性朋友回答:“有什麼好炫耀的,誰沒有惹生氣過。”
異性朋友回答:“沒想到你也是個壞男朋友。”
雖然答覆都不太相同,但無一例外的是,並沒有人願意聽我説説這幾年的經歷,大家的話題又立馬回到工作和八卦上去了。
我覺得沒趣,於是開啓爐石戰棋的獨孤上分模式。
一天下來,自己終於從五千分,打到五千兩百分。
有時候輸傻了,好像還會產生幻覺,看見酒館裏的大叔説:
“‘你不是吃這碗飯’的意思是,‘你是一個好的Vlogger’,而不是‘你不漂亮’。”
事情就是這樣的。

想你就會主動找你,想把所有的一切都給你,想跟你分享生活,想迫不及待的見到你。
所有的熱戀和喜歡都是熾熱的,你根本不會有時間想別的。根本不會思考他愛不愛你,行動已經證明了一切。
藉口多的,套路多的,忽冷忽熱,若即若離,不秒回,不重視,這些統統都是不喜歡,並不需要找什麼其他的藉口。
但凡你想知道他喜歡不喜歡的答案,或者對此有所懷疑,那他就是真的不喜歡你。
你要做的並不是要證明他喜歡你,而是讓自己接受他不喜歡你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