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要開文盲證明不會簽字小夥伴驚呆了!58歲的朱先生不識字,但當他想和一起生活了20多年的張女士領結婚證時,卻因為寫不了字犯難了。他説民政局要求他回原籍開個“我是文盲”證明,否則就辦不了結婚證。昨日,長安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表示,應該是朱先生聽岔了,“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可由工作人員代填,當事人簽名或按手印都可以。
結婚要開文盲證明 不會簽字小夥伴驚呆了
去辦結婚證他填不了相關表格籤不了名
3月13日,記者在觀音廟村見到了租住在這裏的朱先生,一口濃重河南口音的他説,20多年前,喪偶的他與離異的張女士生活在了一起,他老家在河南永城市龍崗鄉,張女士是長安區人,現在他們的女兒已經16歲了,但二人一直沒有領結婚證。
沒有結婚證總會遇到一些不方便,3月7日,兩人終於決定去長安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結婚證。領結婚證前要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他不識字更不會寫字,所以根本無法自己填寫。“我就找人幫着填了,我想我自己按個手印就行。但人家説必須自己填,如果填不了,就讓原籍派出所開個‘我是文盲’的證明。”朱先生説,“我就和老家的人聯繫,讓他們去派出所開這個證明,可派出所説開不了這個證明”。這可咋辦?”
3月13日,記者看到朱先生手中的一份別人代填的“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上面有寫錯字後塗黑的地方。聲明人處還有朱先生的名字,他説這名字是讓別人代寫的。
記者看到聲明書上文化程度一欄寫着“小學”,朱先生户口薄上文化程度一欄也填的是“小學”,他説自己不識字,也不知道户口薄上為何顯示文化程度是小學,也許就是因為這個,婚姻登記時才被要求開“我是文盲”證明。
長安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可代填,當事人按手印
今日上午,記者來到長安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説明此事後,婚姻登記處的方主任向幾位正在忙碌辦理結婚證的工作人員瞭解情況,幾名工作人員均表示每天來領結婚證的人很多,不記得是否發生過朱先生所説的事。同時也表示,即便有不識字的人來領結婚證,也不會要求對方去開“我是文盲”證明。
方主任説,出現領不了結婚證的情況,有可能是當事人填寫的婚姻狀況聲明與户口薄上登記的不一致。雖然目前還不清楚朱先生和張女士的具體情況,但請記者轉告:辦理結婚登記時可來找他,如果朱先生確實不識字,即便户口薄上顯示是小學文化程度,也可由工作人員代填聲明書,如果朱先生實在無法簽名,可用按手印替代,但由別人代簽名是絕對不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