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律師可以到內地執業了,意義不同尋常

日前,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港澳律師界多年來呼籲和期盼的赴內地執業,終於有了里程碑式的回應。這對促進內地與香港、澳門互利合作,支持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具有重要意義。

粵港澳大灣區是一片充滿希望的熱土。它總面積5.6萬平方公里,人口約7000萬,經濟總量達10萬億元,是中國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一個主權國家下的兩種制度、三個法系、三個關税區和三種貨幣”,是粵港澳大灣區的獨特之處,也是其機遇所在。國家一直在大力促進大灣區內各類資源要素高效便捷流動,然而不管是“貿易暢通”“資金融通”還是“民心相通”,都需要從法律上處理好不同法域的銜接問題,需有法律“軟聯通”的護航。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有關決定,可謂“一箭三雕”——不僅有利於推動大灣區內法律人才資源共享,打造優質司法服務圈,保障大灣區各方面建設順利進行,而且從職業規劃上,給予港澳法律界人士更大舞台更多機會,實現事業持續發展。更重要的,這一安排能讓港澳律師進一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親身見證和推動國家法制建設取得更大成就。

“法治和文化環境複雜”,是法律界人士對大灣區的共識。粵港澳三地分屬不同法律體系,加之經濟結構外向型特點突出,各領域合作產生的爭議糾紛非常複雜。在大灣區中的跨境合作項目,需要不同法域、不同業務領域的律師共同參與,這既是挑戰,也是機遇。難能可貴的是,這樣的機遇是獨特的、共贏的,並不排他,不同法域的律師完全可以參與同一個跨境項目,互惠互利、合作共贏。可以肯定的是,今後,大灣區與世界接軌的程度只會越來越高,而港澳律師是中國涉外法律服務的重要人才資源,為他們參與大灣區建設打開“綠燈”,從而打造大灣區優質司法服務圈,是大灣區“軟聯通”的重要一環。

支持港澳律師赴內地執業,還化解了他們的“無源之渴”。眾所周知,香港的法律服務發達,人才具備一定優勢,但本地市場卻基本飽和。截至2020年7月底,香港律師會共有會員12034人,持有執業證的律師會員有10519人,長期以來法律市場競爭激烈,特別是小型律所和年輕律師常面臨案源不足的問題。但與此同時,內地卻有廣闊的法律服務市場,尤其隨着大灣區內人員和經貿往來增多,以民商事為主的各類司法案件也隨之增多。2019年至今,廣東各級法院審結的涉港澳民商事一審案件達超過1.25萬件,涉港案件佔絕大多數。如今港澳法律人才在大灣區內的流動壁壘終於被打通,他們可在更廣闊的空間找到自身用武之地,延續事業和人生理想。

專業服務既是港澳的所長,又是當前國家所需。香港是中國唯一施行普通法的城市,香港律師有豐富的國際經驗,不少從業者擁有英國、美國、澳大利亞等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從業資格。獲得內地執業資格,有助於進一步增加香港律師的國際競爭力,為香港法律界培養複合型人才,推動香港成為大灣區國際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中心。與此同時,香港執業律師的專業能力和經驗優勢,也將以法律協作的形式,助力內地企業更好地走出去,為國家發展貢獻智慧和力量。

法律界人士的“親密接觸”,還能激發出一場國際視野和本土智慧的“火花碰撞”,為港澳與內地在法律服務領域的交流創造條件。目前,香港多數律師對內地法律不太瞭解,甚至有誤解。這一安排有利於香港律師更加深刻地瞭解內地深化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變化,親身參與國家法制建設,見證國家的巨大進步。

不少港澳律師現時已摩拳擦掌、躍躍欲試。他們期望能發揮自身獨特作用,致力於大灣區建設,推動港澳與內地法律服務業不斷向前發展。此次試點成功之後,大灣區內更多更深入的對接融合將指日可待。

欄目主編:張武 文字編輯:房穎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朱瓅

來源:作者:港台腔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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