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武希剛通訊員劉豔)8月2日,記者從萊蕪區委巡察辦瞭解到,萊蕪區將巡察“政治體檢”和審計“業務體檢”職能優勢有機結合,推動巡察監督和審計監督融合貫通,巡察效率、監督質量明顯提升。目前已在兩輪巡察中對7個部門單位開展聯動,發現典型問題89個,移交問題線索19條。
巡察前,加強溝通、整合資源。對巡審同步的部門單位,區委巡察辦、區審計局提前協調溝通,確定進駐時間、工作方式、人員力量、協作配合、日常聯絡等聯動事宜。對已審未巡的部門單位,區委巡察辦發函,提請審計報告、審計要情、審計底稿等資料,請主審人介紹情況、提出需重點關注的問題及工作建議。對已巡未審的部門單位,區審計局發函,提請巡察反饋意見等資料。
巡察中,業務互補、共克難題。搭建平台。加強信息交流會商制度,建立巡審信息溝通機制,雙方明確專人聯合調賬,審計組負責管理。互交問題。巡察組對審計組提供的問題線索進行深入瞭解,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資金往來、“三公”經費支出等問題交審計組印證;審計組需進一步瞭解的問題,交巡察組深入查證;對巡察組需要印證的問題,組織賬目核查。
巡察後,成果互用、推動整改。審計發現的問題和問題線索,經巡察組進一步瞭解後,根據需要寫入巡察報告。巡察發現涉及審計職責範圍的問題,經領導小組和書記專題會議聽取彙報後,按程序移交審計部門處置。對巡察發現的共性問題,集中研判、分析,提出專項治理建議。巡察組、審計組按程序分別反饋問題、督促落實整改,並將審計問題整改列入巡察監督內容。
來源:濟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