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羣眾在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上反映的問題線索,國辦督查室派員赴貴州省畢節市大方縣進行了明察暗訪,發現大方縣自2015年起即拖欠教師工資補貼,截至2020年8月20日,共計拖欠教師績效工資、生活補貼、五險一金等費用47961萬元,挪用上級撥付的教育專項經費34194萬元。5年時間裏,一個縣累計拖欠教師工資近5億元。這樣的事發生在國家三令五申要求“依法保障教師權益和待遇”的大背景下,讓人詫異,也足夠惡劣。
從具體拖欠項目看,多個能夠“剋扣”教師待遇的環節都被“雁過拔毛”——拖欠教師績效工資及各類津補貼;未按時繳納教師五險一金;擅自改變教育專項經費用途,違規挪用上級資金;以發放所拖欠的績效工資等款項為由,變相強制要求教師存款入股。
如果説拖欠教師工資和津貼、未及時為教師繳納社保,尚還可以用“財政困難”來搪塞,那麼擅自改變教育專項經費用途、挪用上級資金,變相強制要求教師存款入股,則屬於主動“作惡”了。
資料圖 來源:IC photo
公開信息顯示,大方縣的確屬於財政困難地區。其2019年的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僅有6.39億元,而支出則達到62.9億元,落差不小。但在當年財政收入只增長了2.7%的情況下,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支出卻同比增長了23.5%——財政支出可以維持高增長,説明當地並未窮到“無米下鍋”、必須“窮”教師的地步。
這近一步反映出,教師的工資被拖、教育經費被挪用,其實與“窮”並無直接關係。關鍵還是在於,當地並未把教師工資的發放和教師權益保障,放到“心”上。
當然,能夠對教師權益保障如此“漫不經心”,根子還是在於相關制度的約束效力並未體現出來。如《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明確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投入重點予以優先保障,財政教育經費要優先保障中小學教職工工資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也明確,經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的預算,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調整。顯然,如果這些制度在大方縣的執行中能夠具備足夠的剛性,像這樣長期拖欠、挪用教師工資和教育經費的行為,就不可能那麼容易得逞。
此次國務院點名曝光後,一方面,當地必須儘快把拖欠的工資補上,同時,也要有人為拖欠工資和挪用教育經費的行為負責;另一方面,還應從頂層設計上,強化相關制度的執行和監督。唯有配套的相關制度不那麼容易在執行中被“洞穿”,“依法保障教師權益和待遇”才能形成更有力的制度支撐。
大方縣教師的權益保障之孱弱,不只體現在工資被拖欠上,更反映在教師的申訴和維權得不到當地應有的重視上。要知道,大方縣對教師工資一拖就是5年之久,並且還伴隨着強制存款入股現象,在如此長的時間裏,很難相信當地教師沒有向相關方面反映過。無論如何,不能只等到教師集體討薪事件出現後再正視教師的正當訴求。國務院主動曝光這樣的事,也應該給個別地方政府不夠重視教師的問題敲響警鐘。
“再窮不能窮教育”,從來就不是一句空話。尤其是對大方這樣的地區來説,連教師工資都被“予取予奪”,這不僅是對教師的傷害,也是對地方發展根基的“釜底抽薪”。而讓教師權益獲得剛性保障,讓教師的聲音被及時“聽見”,也不應該僅僅是每年教師節前後的“例行話題”,它需要形成更多有約束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