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轉不看燈 罰款200記6分
日前,公安交管部門在成都道與貴州路交口南側增設了“右轉信號燈”,沿貴州路由南向北行駛至路口的車輛,從路口駛入成都道時須按照“右轉信號燈”指示,“看燈”通行。
成都道與貴州路交口為五岔路口,交通流量較大,為減少路口右轉車輛與正常綠燈通行的非機動車、行人以及相鄰路口綠燈正常直行車輛可能出現的交叉干擾,交警和平支隊經實地調研,在路口南側增設“右轉信號燈”,沿貴州路由南向北行駛至路口的車輛,從路口駛入成都道時應按照“右轉信號燈”指示通行。
公安交管部門提示廣大駕駛人,成都道與貴州路交口增設“右轉信號燈”後,目前和平區內共有6處路口右轉須“看燈”通行,另外5處路口為:大沽北路與赤峯道交口(沿大沽北路由北向西右轉赤峯道方向)、南京路與河北路交口(沿南京路由西向南右轉河北路方向)、建設路與煙台道交口(沿建設路由北向西右轉煙台道方向),大沽北路與保定道交口(沿保定道由東向北右轉大沽北路方向)、河北路與成都道交口(沿河北路由南向東右轉成都道方向)。駕車行駛至設置有“右轉信號燈”的路口時,當右轉方向為紅燈時,右轉車輛應按規定在停車線內等候放行,待右轉方向綠燈亮時才能右轉通行。
(攝影 畢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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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