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玉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劉躍德、副主任華彬及沈琦斌在外出公務考察期間,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廉潔紀律。2020年4月,劉躍德、華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沈琦斌受到政務警告處分,另2名工作人員受到誡勉談話處理,折算後的餐費由個人退回給3家管理服務單位。
2019年3月,玉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劉躍德帶領副主任華彬、沈琦斌和2名工作人員到寧波、紹興、杭州、南通學習考察, 一同前往的還有3家管理服務單位負責人。
在4天的外出考察中,劉躍德等人乘坐其中一家管理服務單位安排的商務車,一行人的中餐、晚餐由3家管理服務單位輪流買單,席間還多次飲酒。
2019年12月,巡察組開展常規巡察時發現上述外出考察沒有報銷交通費,於是找到劉躍德等人瞭解,但未果。第二天,劉躍德主動到巡察組説明情況。
2020年4月,劉躍德、華彬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沈琦斌受到政務警告處分,另2名工作人員受到誡勉談話處理,折算後的餐費由個人退回給3家管理服務單位。
違紀者反省
作為第一責任人,主要責任在我,是我思想上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沒有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規定。
執紀者説
劉躍德等人在學習考察中,吃喝均由管理服務對象買單,還多次喝酒,不但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而且與親清政商關係要求背道而馳。帶領管理服務對象出去學習考察的目的是為了推動工作,但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紀檢監察機關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行為和人員,必須嚴肅處理,切實做到查處一個、教育一片、警醒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