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原著“一對鐲子就賣了團哥的丫環”碧絲有一種懶,是惡

《知否》原著“一對鐲子就賣了團哥的丫環”碧絲有一種懶,是惡
文|公子逸
曾有一個讀者給我留言説過這樣的話:
我不怕惡人,因為我心裏就知道她是惡人,然後對她有提防。我怕的那種“拎不清”的身邊人,我防不勝防,不知道她什麼時候就會給我一刀,而她還一副無辜的樣子。
我深以為是。
寫盛明蘭身邊的丫鬟碧絲就是為了讓大家遠離一種人,那種好吃懶做的人。
實在是因為,有些人的懶,就是自私,就是惡。
她為什麼懶?
因為,她不想負責任。她不想負責任,那麼別人就得負重前行。這從來不是一件小事,它深刻地反應了這個人的人品,她就是逃避責任的,就是自私的。你身邊有這種人,她佔你的便宜可以,但是絕對不會維護你的利益,因為她自私習慣了。
《知否》原著“一對鐲子就賣了團哥的丫環”碧絲有一種懶,是惡
因為一對鐲子,碧絲就把盛明蘭和團哥賣了。
這對鐲子是顧家給邵氏的聘禮。
侯府給未來當家女主人的聘禮,自然是極好的:鐲身通體赤金,打成滾圓的荷葉寬邊釧兒狀,上頭鑲有數顆明珠,璀璨奪目,於鐲扣處竟還各嵌有一顆黃豆大的貓眼兒。
端的是一副好東西。
而盛明蘭身邊的丫環碧絲,跟了盛明蘭十年,為了這一副好東西,就把團哥的藏身之處告訴了邵氏。
《知否》原著“一對鐲子就賣了團哥的丫環”碧絲有一種懶,是惡
若不是蓉姐勇猛救弟,團哥就會死於賊人之手。
最後盛明蘭把這副鐲子扔給了碧絲:“我不來罰你,也不來打罵你。不過咱們的緣分算是盡了。記得你家中尚有兄嫂和老母,我這就放你家去。這鐲子給你,你這些年攢的銀子珠帛也統統給帶走,不論是買些地,還是收間鋪子,終歸,你以後好自為之吧。”
碧絲的孃家,老母軟弱,兄長無能,嫂嫂刻薄,何況家中清苦,要操勞家務,一個銅板都要計較再三,哪及在明蘭身邊錦衣玉食,十指不沾陽春水,悠閒度日。
可惜,碧絲這一生都過不了這樣的好日子了。而這還是依仗盛明蘭的仁慈,否則她這種差點害死小主子的奴才,重則被打死,輕則被髮賣。
《知否》原著“一對鐲子就賣了團哥的丫環”碧絲有一種懶,是惡
在盛明蘭身邊當“金貴小姐”的碧絲。
碧絲,是盛明蘭到盛家老太太身邊後,盛家老太太挑給她的丫環。
那時候的盛明蘭還不足十歲,而碧絲也不足十歲,可以這樣説,碧絲是陪伴着盛明蘭長大的丫環。除了小桃和丹橘,就數碧絲和綠枝這幾個丫頭跟盛明蘭的情感深厚了,即使是若眉都是完全不能跟碧絲相比的。
盛明蘭身邊的丫環,小桃至忠,丹橘體貼,綠枝潑辣大膽,若眉雖然目下無塵,卻也是盡着丫環的本分的。
只有碧絲,她雖然是個丫環,卻過着“金貴小姐”一樣的日子。這不得不提出“善良”這個詞的壞處,當一個人過分善良,其實於人於己都不是一件好事。
《知否》原著“一對鐲子就賣了團哥的丫環”碧絲有一種懶,是惡
盛明蘭的過於寬厚,從某種程度而言是對丫環的一種縱容。
盛明蘭對於身邊的丫環是寬厚的。
對於丹橘和小桃而言,這種寬厚會形成一種很好的情分。她越是對她們寬厚,她們越是想要更盡心盡力一點。哪怕綠枝都是有這樣的想法的,因為盛明蘭的寬厚,打算好好辦差,為自己搏一番好的前程。
可對於懶人碧絲而言,這種寬厚就是一種縱容。反正主家寬厚,所以,我大可以不把主家那麼當回事,我大可以不好好辦差。
盛明蘭對下人寬厚有錯嗎?
沒錯,但是一個主家不能嚴厲地約束自己的下人,那麼奴大欺主會是一種必然。因為,不是人人都對主家的寬厚抱有感恩之心,總是會有些自私的人想要投機取巧,想要仗着主家的寬厚做點壞事。
這時候就需要主家,恩威並重。盛明蘭做到了恩,而在威上還有欠缺,這才讓碧絲鑽了空子。
《知否》原著“一對鐲子就賣了團哥的丫環”碧絲有一種懶,是惡
丹橘幾個大丫頭,對碧絲的“遷就”和“看不上”。
盛明蘭對下人寬厚,小桃丹橘都是再和氣不過的人,碧絲即使有偷懶的情況,小桃和丹橘會替她做事,而盛明蘭面對碧絲的偷懶也沒説什麼,這就讓碧絲把這種“偷懶”當成了一種習慣。
至於綠枝和夏荷這些丫環對於碧絲是完全看不上的。碧絲不好好當差,她們就主動替了她的差事,讓自己在盛明蘭跟前有更好的表現的機會。
有寬厚的縱容碧絲,有積極的想要頂替碧絲,而碧絲自己又是一個好吃懶做的,於是就形成了碧絲在盛明蘭身邊的生存方式:“分衣服胭脂了,她跑頭一個。有活計做了,她就躲沒影了。顧府肥鵝大鴨子,綾羅綢緞地供着她,而她每天只描半片花樣子,做三兩針刺繡。閒了,不是看書,就是吃吃喝喝。”
她這哪裏是當丫環,分明是把自己當成了金貴的小姐。
《知否》原著“一對鐲子就賣了團哥的丫環”碧絲有一種懶,是惡
有些人好日子過慣了,就會忘了“本分”。
碧絲之所以成為這種“金貴小姐” ,不是她進盛府第一天就是這樣的。而是在長達十年的時間裏,慢慢變成這樣的。因為這十年過得太舒服了,她自己都忘記了自己的本分,忘記了自己是個丫環。
碧絲不知道團哥,對於盛明蘭的重要嗎?
團哥是顧府的嫡子嫡孫,是盛明蘭第一個兒子,他未來會是侯府的當家人。團哥如果出了什麼事,無異於要了盛明蘭的命。
碧絲不知道,多一個人知道團哥的藏身之處,團哥就多一分危險嗎?
她完全知道。
其一,她抱有了僥倖心理,覺得盛明蘭寬厚,不會把她怎樣。
在這場大亂中,最不靠譜的秋娘卻是極其老實的。
蓉姐被嫺姐叫走了,她要去找蓉姐,可是她身邊的婆子提起了盛明蘭的吩咐。然後,秋娘就消停了。她那段時間,剛捱了盛明蘭的訓斥,對於盛明蘭是有畏懼的。
因為這份畏懼,她老實地呆在盛明蘭指定的地點,不敢亂跑。
而碧絲對於盛明蘭是沒有這份畏懼的,因為沒有這份畏懼,於是根本不把盛明蘭的吩咐放在眼裏。
《知否》原著“一對鐲子就賣了團哥的丫環”碧絲有一種懶,是惡
其二,貪圖錢財。
如果邵氏不是下了血本,把自己的聘禮都拿了出來,那麼碧絲對於出賣盛明蘭還是有猶豫的。
可當她看到了那對鐲子,那麼好的東西,她就把她跟盛明蘭的情分,把她作為一個丫環的本分,就全部忘記了。
她的這種“買主求榮”,不是一個偶然事件,而是一個必然事件。因為,碧絲本身就是這種自私自利的人。
《知否》原著“一對鐲子就賣了團哥的丫環”碧絲有一種懶,是惡
有一種人的好吃懶做,就是惡。
碧絲在侯府享受了“小姐”的待遇。
碧絲的好吃懶做,不是建立在自己有本事的基礎之上的。她的好吃懶做,是建立在主人的寬厚之上的。
主人寬厚,作為丫鬟,不思回報,反而理直氣壯地好逸惡勞,這本身就是有問題的。
她好吃懶做了,耽誤了主人的差事怎麼辦?
主人給予她的是善,而她回報主人的卻是惡。而以惡報善,本身就是一種惡。
碧絲把自己的活計都推給了別人。
碧絲自己偷懶了,那麼別的丫鬟就要負重前行了。顧府裏每個丫鬟都有每個丫鬟的本分,當碧絲選擇好吃懶做的時候,別人就要多負重一些。
別人幫她,是別人對於她的善。而她理直氣壯地讓別人負重,那就是她的惡。
人人都體諒了她,而她卻從未體諒過任何人。
這樣的人是性格使然,還是人性裏的自私?
我認為是後者。因為碧絲是個成年人,她明知道一切後果,卻依舊選擇了以怨報德。
《知否》原著“一對鐲子就賣了團哥的丫環”碧絲有一種懶,是惡
遠離身邊那些好吃懶做,好逸惡勞的人,因為這種人即使受了你的恩惠,也不會想着回報,甚至會以怨報德。因為他們本身就是自私自利的惡人。
盛明蘭何其謹慎之人,她要藏團哥,知道的人自然是少之又少的。
也只有碧絲這樣的貼身大丫頭,知道底細。盛明蘭雖然不喜歡碧絲,但是人非草木,她對於碧絲是有信任和情分的。她也自負待碧絲不薄,碧絲不會賣主求榮。
可惜,她高估了人性。
碧絲的好吃懶做,好逸惡勞,不僅是她對主家的不負責任,不僅是她絲毫不體諒自己身邊的一眾姐妹,更是她骨子裏的自私自利。
她不會念着盛明蘭的恩,不會念着眾姐妹的情,在重利面前,她首先想到的會是自己。
《知否》原著“一對鐲子就賣了團哥的丫環”碧絲有一種懶,是惡
即使不是邵氏,換成了賊人威脅,小桃和丹橘對盛明蘭至忠,會殉主。綠枝和夏荷這類的丫環,會想到自己的家人,想到盛明蘭的寬厚,會選擇犧牲自己,保全主人,也保全自己的家人。
可碧絲依舊會選擇賣主,因為她在過往的十年裏,始終想的是自己,不是自己的主子,更不是自己的家人。
主人的寬厚,她不感恩,家人的艱難,她也不想拯救。她只想要自己什麼都不付出,然後就能好吃好喝的得到。
遠離你身邊這種人,她的存在對你沒有任何好處,只會給你帶來更多的麻煩。
春風細雨從不適合這種人,遠離和杜絕這種人,才是良策。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3003 字。

轉載請註明: 《知否》原著“一對鐲子就賣了團哥的丫環”碧絲有一種懶,是惡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