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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成28省份支柱產業 對12省份GDP拉動率超過1%

由 漆雕佁 發佈於 綜合

  中國金融業增加值佔GDP比重, 超過美、日、英等發達國家

  金融業成28省份支柱產業 對12省份GDP拉動率超過1%

  防範風險、服務實體經濟成為行業發展主基調

  近期,有關我國金融業增加值佔GDP比重(下稱“金融業增加值佔比”)是否過高引發討論。有分析認為,我國金融業增加值佔比甚至高於美國,而這一指標的高企恰恰是泡沫存在的表現。同時,一些地方更是“熱衷”金融業。

  那麼,當前我國金融業增加值佔比情況究竟如何?這一佔比意味着什麼?具體到31個省份,金融業又有怎樣的表現?

  2005―2015年,11年間我國金融業增加值佔比翻番

  國家統計局頒佈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顯示,我國金融業由貨幣金融服務、資本市場服務、保險業以及其他金融活動四個子行業組成。因此,金融業增加值由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和其他金融活動四個子部門加總得來。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根據Wind資訊提供的數據,選取1996年到2015年這20年的時間跨度進行統計。

  從金融業增加值佔比來看,我國金融業所佔比重1996年至2002年在5%左右,2003年至2006年接近4%,2007年以來不斷走高至2015年的8.4%。從2005年4%的低點至2015年8.4%的高點,在這11年間,我國的金融業增加值佔比翻了一番。

  與美英日等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金融業增加值佔比於2013年超過美國,於2015年超過英國。2015年,中美日英四國的金融業增加值佔比分別為8.4%、7.2%、4.4%、7.2%,中國已超過另外三國。

  而央行2012年公佈的《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規劃》曾提出,在“十二五”時期,金融服務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產總值比重保持在5%左右。但事實的發展已經超出5%的目標。有分析認為,我國金融業增加值佔比超過美日等發達國家並不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而恰是泡沫的表現。

  從金融業增加值增速來看,我國金融業增速自1996年至2004年一直低於同時期的GDP增速和工業增速,且低於10%,2010年至2011年這兩年與此情況類似;而在2005年至2009年和2012年至2015年這兩個時間段,我國金融業增速明顯高於GDP增速和工業增速,2007年達到25.8%的高點。

  為何在上述兩個時間段,我國金融業增速迅猛?青島銀行首席經濟學家趙建認為,這與2007年世界金融危機和2012年歐債嚴重危機有很大關係。

  他向《中國經濟週刊》記者分析説:“為了應對2007年世界金融危機,中央果斷推出了‘四萬億’計劃,直接通過商業銀行發放信貸的形式,向失去動力的經濟體系注入‘血液’,開啓了商業銀行資產負債表大擴張的週期,並由此帶來了整個金融業產能的快速擴大和積累。”

  趙建分析,2011年之後,中國的信貸刺激政策告一段落,本來金融產能開始逐步消化和釋放,“而歐債危機重新讓世界陷入危機救助模式,美國加大了量化寬鬆(QE)力度,先後推出QE2、QE3、QE4。當時,我國面臨人民幣升值壓力,美國QE超發的貨幣通過各種渠道進入中國,不但增加了我國的外匯儲備,也帶來了人民幣的持續升值,這又進一步吸引大量美元進入國內。在中國強制結售匯制度下,進入央行資產負債表的美元都結算為人民幣成為基礎貨幣,為商業銀行資產規模的擴張打下流動性基礎。因為基礎貨幣到廣義貨幣的傳導是有乘數效應的,因此在最高峯有近4萬億美元外匯儲備的情況下,假設貨幣乘數為4.5,可以支撐商業銀行創造超過120萬億的廣義貨幣規模,這是次貸危機後中國金融產能大擴張的另一個原因。”

  金融業增加值

  在國民經濟核算中,金融業增加值是金融部門在一定時期內通過提供金融服務創造的價值總量,由融資服務增加值和中間服務增加值組成。融資服務增加值是金融機構提供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發行和購買證券等資金融通活動形成的產出;中間服務增加值是金融機構從事證券交易、投資管理、結算、外匯交易等不具有融資性質的中間服務的產出。

  28個省份金融增加值佔比超5%,成地方支柱產業

  具體到全國31個省份,不少省份在制定金融業“十二五”“十三五”發展規劃時都提出了一些明確的量化指標。

  一些省份在其金融業“十二五”規劃裏曾提出要大力發展金融業,如新疆提出,金融業增加值年均增速不低於15%;天津提出,金融業增加值將由2010年的561億元增加到2015年的1800億元,佔規劃地區生產總值16000億元的11.2%。實際上天津2015年GDP為16538.19億元,雖然金融業增加值為1603.23億元,但天津金融業增加值仍佔比9.7%。

  四川、寧夏、湖南等省份在制定金融業“十三五”規劃時,也把提高金融業增加值佔比作為發展目標,例如:到2020年末,四川的金融業增加值佔比10%左右,而2016年為8%;寧夏的金融業增加值佔比10%左右,而2016年為9.1%;湖南的金融業增加值佔比6%左右,而2016年為4.1%。

  一般來講,當一個產業的增加值佔GDP比重達5%以上,就會被稱為支柱性產業。

  《中國經濟週刊》統計了2016年全國31個省份的金融業增加值佔比和金融業對GDP拉動率情況。

  數據顯示,除了山東、吉林和湖南3省份外,餘下的28個省份的金融業增加值佔比均超過5%,成為各省份名副其實的支柱性產業。其中,上海和北京的金融業增加值佔比均超過17%。

  從金融業增加絕對值來看,廣東最高為6501.85億元,西藏最低僅為96.24億元,前者是後者的67.56倍。

  而計算金融業對GDP的拉動率相對複雜。有分析人士介紹説,首先根據一個省份2016年金融業增加值增量與2016年GDP增量之比得出金融業的產業貢獻率,再乘以2016年的GDP增速,得出相應結果。《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據此測算,2016年,山西、西藏、內蒙古等12個省份的金融業對GDP拉動率超過1個百分點。其中,山西省的拉動率最高,接近3%,而該省2016年的GDP增速為4.5%。

  趙建向記者解釋了地方政府熱衷發展金融業的四個原因:第一,金融業是可以很快見效的行業,不像製造業等產業需要較長的固定資產投資週期,還需要建一些配套的基礎設施等,能很快見產值和效益。“在金融業快速發展的那幾年,新建立的金融機構,無論是銀行還是信託、證券、基金等,當年都可以實現盈利。”

  第二,金融業是納税大户,在很多實體企業效益越來越不好、納税越來越少的情況下,金融業仍然貢獻穩定且大額的税收,對當地的財政有巨大的支持作用。

  第三,金融業屬於第三產業,金融業的發展可以提升當地的第三產業產值佔比,對當地政府來説屬於重要的政績,尤其是當前對地方政府的考核越來越重視產業結構的改善。

  第四,發展金融業可以更好地支持當地政府的各項投資,政府平台貸款和地方債需要依靠當地金融機構來投放、發行、承銷和購買,因此發展金融業對地方政府的財政投資也有很大的好處。

  部分地方政府“熱衷”金融,究竟有何風險?

  趙建提醒,地方政府如果忽視當地環境承載能力,過度熱衷發展金融業,可能會帶來資源配置不當,擠出當地具有競爭力的優勢特色產業。“更重要的是,由於地方上的監管技術和力量不足,金融業過度發展可能會帶來區域性系統風險,同時地方政府處置和應對危機能力也相對較弱, 可能會產生更加嚴重的影響。當然,地方政府如果能夠順應金融監管和金融科技發展的大趨勢,充分利用金融科技的力量,大力發展旨在服務實體經濟和小微企業的新型金融機構,那麼對當地經濟的影響則是積極和有益的。”

  是過度金融化?還是金融發育不足?

  前不久,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黃奇帆曾分析金融業增加值佔比增長背後金融業“脱實向虛”的隱憂:銀行把錢借給小銀行,小銀行把錢借給租賃公司,租賃公司把錢給了小貸公司,小貸公司把錢貸給各種金融業,自我循環過程中每一個金融企業都要有利潤,都要有用工成本,這些成本就是金融業的GDP,所以金融業GDP如果多了一倍,意味着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也提高了,轉化為利潤、税收和金融業的GDP。

  因此,隨着我國金融業增加值佔比的增加,也引發了外界對經濟過度金融化的擔憂。趙建向記者分析説:“當前經濟的確存在過度金融化的問題,如果一直這麼下去對經濟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

  他認為,過度金融化會造成三方面的風險和危害。

  首先,過度金融化會導致風險迅速積累。金融是一個高風險行業,尤其是發達國家的金融危機已經表明,金融業佔GDP的比重越高,潛在的風險越大,因為大量的投資為了追求高收益而將資金配置到高風險的資產上。美國次貸危機發生以前,次級債這樣的垃圾債竟然成為投資者競相配置的熱點,這在以前是不可思議的。

  其次,過度金融化會導致監管成本越來越高,經濟運行越來越不穩定。整個金融產業鏈越來越長、交易結構越來越複雜,對監管造成巨大的挑戰,監管的難度越來越大,國家向監管體系投入的資源也越來越多,而且在監管過鬆和監管過度之間也很難拿捏,稍有不慎還會造成監管不當風險,導致經濟不穩定比如發生錢荒、債災等。

  再次,過度金融化會導致資源錯配,形成對實體經濟的資源擠出。實體經濟收益率越來越低,但融資成本卻相對越來越高;大量的要素資源,包括人才和金融資源本身,從實體經濟向金融產業轉移,對經濟造成“擠出效應”。

  不過,恆豐銀行研究院執行院長董希淼對《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表示:“因為我國長期以來處於經濟學理論上的‘金融抑制’狀態,金融市場自由化程度低,金融機構市場機制不足,政府對金融體系嚴格管制,對利率、匯率等干預較多。”因此他更傾向認為,目前所謂的過度金融化是一種表象,其深層次的原因在於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當前實體經濟比較困難,製造業在尚未完成轉型升級時後勁不足,逐利的資金自然流入金融業;另一方面,金融供給結構相對老化,尚未與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完全對接,金融供給仍然存在所有制偏好。

  國家外匯管理局國際收支司原司長、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CF40)高級研究員管濤也認為,儘管全球金融危機後,中國貨幣供應快速擴張,中國金融業的擴張速度加快,但沒有改變中國金融體系發育不足的現實。

  管濤引用數據稱,從國家資產負債表的角度看,以金融資產與GDP之比來衡量,中國並不高,“截至2013年底,美國、日本、英國和加拿大分別為11.6、13.1、17.5和10.7,中國為6倍。”

  2017年金融業增加值佔比不斷下降

  去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今年7月份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之後,金融業過快發展的勢頭正在得到遏制。

  7月18日,國家統計局公佈數據,2017年二季度金融業增加值相比去年同期增長3.2%,增速創2004年以來同期新低。同時,金融業增加值佔二季度GDP比重為8.13%,較一季度下降1.39個百分點,也低於去年全年8.34%的水平。

  為何金融業增加值佔比有所下降?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温彬認為,今年以來,我國監管部門為落實“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的要求,相繼出台了多項監管舉措:央行將表外理財納入廣義信貸,銀監會嚴格治理“三違反、三套利、四不當”等市場亂象,證監會也加強了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重大資產重組及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保監會則加強了對萬能險和保險機構股票投資行為的監管。這些監管舉措利於促進金融迴歸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防止金融過度創新。

  東方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邵宇對媒體表示,目前金融業的主基調是防風險、去槓桿、服務實體經濟,在央行控制總量流動性、各部門嚴控槓桿率和金融風險的背景下,下半年金融業增加值增速預計會持續目前的低增速趨勢,推動經濟發展需要增強存量貨幣的利用效率。

  社科院發佈的《中國金融業高增長:邏輯與風險》也提出,把“十三五”時期金融業發展目標確定為8%,即金融服務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產總值比重保持在8%左右。這並不意味着金融發展的停滯,而是把金融工作的重點聚焦於提高金融運行效率和更好服務實體經濟上。

  顯然,8%的目標會與不少地方政府在其金融業“十三五”規劃中提出的目標“打架”。

  此外,管濤也建議,“中國需要通過發展的方式解決前進中的問題、化解運行中的風險。中國經濟轉型升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離不開金融業支持。當前在高度重視‘防風險、強監管’的同時,要避免過度監管的傾向。如果違背金融發展規律,要麼可能效果不好、事與願違,要麼可能引爆風險、引發危機。”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 賈國強 | 北京報道 (本文刊發於《中國經濟週刊》2017年第3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