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首要犯罪嫌疑人賴昌星涉嫌走私、行賄犯罪一案,6日在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賴昌星案始末 楊鈺瑩與賴昌星兒子關係大揭密
據悉,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於2012年2月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賴昌星犯罪集團犯有走私普通貨物罪、行賄罪,賴昌星是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後,及時向賴昌星送達了起訴書,並向其告知訴訟權利和義務,通知其律師會見和查閲全案卷宗,充分保障賴昌星及其律師的訴訟權利。經庭前通知和公告等法定程序,6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公訴人和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部分羣眾、國家工作人員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申請參加了旁聽。賴昌星的部分親友也申請參加了旁聽。
楊鈺瑩這位甜歌偶像在1996 年後銷聲匿跡,當年的“廈門愛情”、“遠華紅樓”風波,如今看來,早已蓋過了那句“讓我輕輕地告訴你”。或許這也是她在這十年間,逐漸隱退直至“失蹤”的原因。當重磅新聞發生於熱點時間時,風起雲湧的各種消息總是很輕易地將真相湮沒,特別是楊鈺瑩之遠華案件,事件敏感性與新聞吸引力的正比關係,體現得尤為明顯,而楊鈺瑩本人則是第一次接受媒體採訪談及自己與賴文峯的那段真感情。
賴文峯是原廈門遠華集團董事長賴昌星的侄子。當時,賴文峯擔任香港遠華公司的總經理。
楊鈺瑩:那個時候是非常幸福、很快樂的。但是當我們幸福快樂的時候,我沒有想到多年以後,我們的感情會因為一些非常重大的事情而遭受了非常多的打擊和不被尊重的現實;我覺得特別殘忍。但是我覺得無論發生什麼,它也不能破壞我當初這段感情的純真和快樂。我想我跟遠華所有的一切聯繫,應該是因為我在八年前認識了賴文峯,也就是我的第一個男朋友。那個時候,我們都是20 歲出頭的年紀,他比我還小一些,那個時候大家在一起談了自己彼此人生中的第一場戀愛,我們都很認真,感情也非常好。
記者:能談談你們第一次是怎麼見面、怎麼認識的嗎?
楊鈺瑩:1994 年,有一次我去廈門演出,然後就碰到他了。我覺得可能是上天安排好的。那一次是我出席一個品牌的宣傳活動。那天我也不知道是着了什麼魔了,早上的飛機,但是早上就是不想去,一直賴在牀上不動,跟陳老師説我的嗓子壞了,如果合同上有要賠款的東西,賠多少我都願意賠給他們。我是第一次那樣,相對來説平時我都是一個很敬業的人。
記者:這要被傳媒知道會説你耍大牌之類的話。
楊鈺瑩:當時已經管不了那麼多了,着了魔一樣我就是不想去。那天其實一看時間,飛機已經快要飛了,飛機一飛我肯定就得逞了,賠錢好了。結果老師還説不行,讓我一定起牀,他説飛機要晚點了。因為就算我不是一個歌手,我對自己的形象也是非常注意的一個人,僅僅那一次,我只是略微有點披頭散髮,然後戴着一個墨鏡,很無奈地趕到機場飛到廈門去參加那個活動,然後就見到他了。
記者:和他算是一見鍾情嗎?
楊鈺瑩:我想應該算是吧,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蓄謀已久。
記者:有可能。你後來沒問過他嗎?
楊鈺瑩:後來他告訴我,説有一次翻雜誌,看到這個女孩,他説將來我的女朋友就應該是這個樣子。我覺得他是一個很善良的人,跟我一樣內心非常純真,對一些自然的、真實的、樸實的事情充滿了嚮往。可能因為這一點,我們有相同之處。那時候我經常跟他去鄉下,我們會在鄉下喝羊奶,我們在爐子上燒羊肉,加一點芝麻粉,吃得很香的。鄉下一些小路,我們都會去走,然後跟村裏的那些老人家打招呼。我覺得那是很快樂的歲月。
在楊鈺瑩的心裏,和賴文峯交往的那段時光是她人生中第一次享受到愛情的滋潤。在這三年中,楊鈺瑩遊歷了很多國家,還編寫了一本有關美容的書,但是在“遠華大案”曝光之後,有關楊鈺瑩和賴文峯的交往被描繪成若干版本,並通過盜版圖書和網絡在社會上流傳。其中的一個比較流行的版本是説楊鈺瑩和賴文峯簽署了三年的婚姻合同。
楊鈺瑩:幾年以後我們也是因為性格問題,大家非常友好地分開了。但是後來有一些報紙寫了一些非常具傷害性的東西,説我們的感情是他們所説的什麼三年婚姻合同,我覺得難以理解。
記者:你們其實也沒有結婚,只是在一起比較快樂地過了三年。
楊鈺瑩:對,三年多。我們大概在一起三年多,那個時候確實想到過婚姻,非常認真的。我就在想既然已經找到自己的真愛了,將來就做一個很有型的、很時尚的、很傳統的、很優秀的家庭主婦。我們開着車的時候就會想,將來我們結婚以後就會生三個孩子,後面坐一排。真的是,那個時候是非常天真的,但是事情已經都過去了。
除了楊鈺瑩與賴文峯所謂的三年婚姻引起了人們的好奇之外,賴文峯送給她的一輛價值200 萬的德國紅色保時捷也引起了相當大的非議。
楊鈺瑩:我在一些傳媒的筆下,已經身為人母了,孩子都已經很大了,可是我還是個未婚女子,對不對?後來又愈演愈烈了。
愈演愈烈也是有它的原因的,就像報紙上寫的某某送我一輛紅色保時捷這種事情。這事情我覺得應該是我心中永遠説不出來的委屈跟痛處,因為這情形就像一個小孩子被他所非常尊敬的、非常信賴的母親在沒有弄清楚情況的狀態下進行嚴厲指責一樣;他能説什麼,他有能力去説什麼嗎?這個孩子面對他的母親,他只能説“媽媽你錯怪我了”,這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
我覺得真是不能想象,有一些人還寫一些很骯髒的文章,然後盜用某某作家的名義出書。我覺得那些書正好是他們心靈的一個寫照。他們本身就是這樣一些人,能夠寫出這些極具傷害性的文字的這些編者或者作者,我覺得我很憐憫他們,他們那樣的心靈沒有辦法去感受這個世界和生命真正的美好。
楊鈺瑩和賴文峯交往三年後,由於種種原因,兩個人之間似乎很難維持先前的狀態,而在“遠華大案”曝光之前,楊鈺瑩已經向媒體宣佈復出歌壇;賴文峯現在還屬於司法機關保密人物,所以我們對他的近況無從知道。
記者:你們分手的時候你哭過嗎?因為一個人在一段感情結束的時候,不管這結束是因為外力還是因為自己的感情,都會對自己內心造成很大的震動,那個時候你哭過嗎?
楊鈺瑩:當時沒有,因為覺得兩個人相處久了就像家人一樣,感情很好,但確實因為性格很難磨合到一起,兩個人都是蠻固執的人,又都是比較特別的人,分開的時候就像戲裏面的感覺,就説那以後再見吧;但是大家心裏都明白是分開了。倒是友好分開很久以後,大家再通電話,再見面的時候,反而都哭了。
記者:後來兩個人再見面時候哭了,是因為……
楊鈺瑩:我們已經很久不見了。但是確實是分開很久以後,再次見面或者是通話的時候,覺得心裏特別悲涼。
記者:因為周圍環境的原因?
楊鈺瑩:可能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然後也有我們本身感情的一些問題吧。
記者:發現感情真的是到了盡頭的那種很無奈的感受。
楊鈺瑩:可是內心又保存了一些,比如説,我們再次見面的時候誰都不許變醜,也不許變老;然後他會説,將來老了,我會帶你去看夕陽,當我變成老頭的時候,你變成了個老太婆,不過如果你成了老太婆,也應該是一個比較別緻的老太婆。他還説,當我們再次見面的時候,我們誰都不許變差,一定要變得更好,好吧,那就等我們變老的時候,我帶你去看夕陽。
提起紅色保時捷和那些傳聞,楊鈺瑩很委屈也很憤怒,但她不願多説細節,也許現在的客觀條件和她的心理承受能力,決定了她只能説這麼多。
記者:晚上一個人的時候,你有沒有覺得特別難受?那樣的日子你經歷過嗎?
楊鈺瑩:當然有,因為畢竟自己就是跟普天下的女孩子一樣受到了委屈,我覺得我這個委屈還可以説是天大的委屈或者是一種説不出的痛楚,因為你沒有能力去辯解:相對這些事情來説,你的能力太弱小了。今天我能在這兒把這些事情説出來,也是很需要勇氣的。
我覺得説出來會公平一些,因為事情本身需要它的真實性,這個事情本身需要它的真實。我想説出來就對所有愛我的人或者是關心我的人,有了一個交代,我覺得我的責任也盡到了。不管我説出來是一個什麼樣的效果,我面對他們的時候坦然了;要不然之前,我會覺得心裏隱隱有一些對不起他們。我是這樣想的。
楊鈺瑩雖然和賴文峯有過三年的交往,但是公安機關已經正式認定楊鈺瑩與遠華一案無關。即便如此,重新復出的楊鈺瑩卻失去了曾經闖蕩樂壇時的那份運氣。面對種種失意與挫折,楊鈺瑩還是決意繼續在音樂的道路上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