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月14日訊 為配合各地政府落實疫情防控常態化措施,避免重複購票退票給旅客帶來不便,自發售2021年2月12日(正月初一)車票起,鐵路車票預售期調整為15天,即1月29日起售2021年2月12日(正月初一)車票。 1月14日至1月28日,只發售2月11日(除夕)及以前的車票。
自1月14日起,旅客因行程改變需退票的,免收退票費的時間期限由原規定的開車前15天以上同比例調整為開車前8天 (含當日)以上;7天及以內退票的,仍按48小時以上、48~24小時、24小時以內梯次退票收費規定執行;辦理改簽和變更到站業務時,仍不收取改簽費用;其他情況仍按原規定執行。如遇疫情防控措施影響旅客出行需要辦理退票的,鐵路部門將及時公告相應退票措施。 (觀海新聞/青島晚報 記者 徐美中)
來源:青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