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國民經濟的提升,越來越多的人成為了有車一族,於是乎馬路沒變寬,汽車卻變多了,也導致車禍頻率越來越高,據統計,去年中國發生10w多起車禍,平均每10分鐘就有一場車禍發生,因此買車險是大家減少車禍損失的有效措施,保險公司也提供了多種多樣的車險項目供大家選擇。但是很多車主卻表示:“我買了一大堆車險,不是這不符合條件就是那不符條件,難道這些車險一個都用不上嗎?”交警提醒大家:“很多保險都有嚴格的出現條例,有用的4種車險不買能怪誰?
第1種是交強險。交強險是國家規定必須要購買的保險,當你發生車禍時,如果出現傷亡,這個責任不是你的,你就能獲得高達11萬員的賠償嗎,就算責任是你的,你也能獲得1.1萬元的賠償。可以説是隻要車禍發生了,這個保險就會生效。
第2種是第三責任險。第三責任險是保護車內所有人員的保險,車主購買第三責任險後,如果汽車發生車禍,車內人員出現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第三責任險都會出現賠償,不過僅僅是兩車相撞的車禍才會生效,如果車主自己操作不當撞到了大樹或者石墩出現的傷亡和財產損失,就不會生效。
第3種是車損險。車損險是賠償範圍最大的保險了,只要是你的汽車發生損壞都可以賠償,前提是汽車的損失不是你造成的,而是別人造成的,甚至是自然災害造成的汽車損傷都可以出險。
第4種是不計免賠險、這個保險是車損險和第三責任險的附加險,因為車損險和第三責任險非常有用,所以他們的附加險,不計免賠險也是非常有用的,它的作用是把車禍事故的一部分責任轉移給保險公司,因為很多車禍是雙方的責任,這個保險能讓你在車損險和第三責任險生效的時候獲得更多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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