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人民檢察院辦理網絡犯罪案件規定》 如何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央廣網北京2月26日消息(記者孔穎)據中央廣播電視總枱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峯》報道,伴隨着移動互聯網的快速發展,新型網絡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讓人防不勝防。今年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人民檢察院辦理網絡犯罪案件規定》(以下稱《規定》),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那麼,網絡犯罪案件的審查有哪些特點?如何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最高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孫謙就網絡犯罪辦案規定作出回應。
受害人:前前後後3次,開始説6000,後來又説是20000,再後來是26000,後來我前前後後轉了60000左右。
坐在攝像頭前,打開美顏,似乎誰都能當網絡主播,屏幕裏那個“完美的人”,現實中可能是“天使”,也可能是我們身邊的普通人,當然還有可能是“騙子”。
犯罪嫌疑人:我是以主播的名義,然後和他們那些男生談戀愛,以這種名義拉客户(花錢刷禮物)。
在這一案例中,犯罪嫌疑人楊某瑞與他人合夥成立公司,在網絡直播平台開設直播間,招募女主播和業務員,使用話術引誘被害人在直播間觀看女主播。期間,業務員虛構女主播感情故事、個人遭遇等與被害人互動交流,博取同情信任。之後,編造“完成平台業績任務才能領取提成”“想與平台解約需要解約金”等理由進行詐騙。
隨着互聯網技術的加速發展以及短視頻、線上直播等新型產業的出現,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的新型違法犯罪活動日益增多。據瞭解,近年來,檢察機關辦理網絡犯罪案件以年均近40%的速度攀升,2020年達到了54%。特別是戰“疫”期間,檢察機關辦理的詐騙犯罪案件中,有三分之一是利用網絡實施。
今年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人民檢察院辦理網絡犯罪案件規定》,孫謙介紹發佈網絡犯罪辦案規定,正是應基層檢察官的辦案需求。“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規定》的發佈既是加強對各級檢察機關辦案指導的需要,也是通過以案釋法揭示網絡犯罪的行為模式和危害本質,發揮對社會公眾的提醒警示作用,也告訴那些違法犯罪分子,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不能心存僥倖,要堅決遏制住網絡犯罪高發的勢頭。 ”
《規定》特別提出要建立檢察技術人員、其他有專門知識的人蔘與網絡犯罪案件辦理制度,而且在不同訴訟環節作了細化規定,較傳統辦案模式,應該説是一個突破、創新。
孫謙表示,當前,網絡犯罪的專業化程度越來越高,案件涉及的一些內容已經超越了辦案人員的知識結構和能力範圍。“當前網絡犯罪的專業化程度確實非常高,怎麼樣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辦案部門自身提升能力是一個重要的方面,要加強專業技術支持,把技術深入融入我們的辦案組,提升我們辦案的專業化。”
《規定》對網絡犯罪案件的審查作了系統、全面的規範。那麼,與傳統犯罪相比,網絡犯罪案件的審查有哪些特點?
孫謙表示:“那麼隨着我們對電子數據的認識與掌握逐步深入,事實上通過網絡實施的犯罪,更容易在網絡空間留下行為痕跡。從一定程度上講,網絡犯罪的可偵查性、審查的證據,甚至比傳統犯罪的證據更多。如通話記錄的信息,可以反映行為人的社會關係,微信聊天信息,可以反映犯罪嫌疑人的職業、家庭、身份等等。關鍵我們是要重視發揮電子數據在案件證明中的作用。”
電子數據作為信息時代的“證據之王”,在網絡犯罪案件辦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規定》設置專章對此進行規定。孫謙認為,檢察機關在辦案中應注重審查電子數據的客觀性、合法性、關聯性。“由於電子數據具有易變性,我們在審查電子數據時,既要關注其自身是否客觀真實,也要關注在收集提取之後,如果存在被增加、刪改,那麼電子數據的客觀性也就喪失了。這幾年以來,社會各界和廣大羣眾要求檢察機關進一步加大整治網絡犯罪的呼聲還是很高的。近年來我們和有關機構一起陸續出台了一系列的辦理網絡犯罪的司法解釋,但在具體的收集審查運用電子證據方面確實還缺少細化的規範指引。所以發佈這個《規定》是適應基層檢察官的辦案需要。”
當前,打擊網絡違法犯罪的形勢依然嚴峻。下一步最高檢將繼續按照部署要求,堅決依法治理網絡犯罪和網絡違法,為人民羣眾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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