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黃燈閃爍時
大多數司機都會踩油門加速通過
不過最近網傳黃燈又出新規,
闖黃燈將會被記6分!這是真的嗎?
怎樣區別是否闖黃燈?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8條規定: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簡單點來説,就是黃燈亮起時,如果已經過了道路的停止線,可以不用剎車,直接通過路口;如果還沒通過停止線,就要停車,否則會視為“闖黃燈”!
“闖黃燈”是否會處罰?
這個,需要根據闖黃燈的具體行為進行分析,以下3種情況不會處罰:
1. 黃燈亮起時,車輛在停止線內剎車停住,不予處罰
2. 當黃燈亮起時,車身壓住或者越過停止線,及時停住車就不視為闖黃燈
3. 黃燈亮起時,車身部位已越過停止線可直接通過,不予處罰
但如果黃燈亮起時,車身還在停止線內,車子不減速反而還加速搶燈,這種情況就有可能受到處罰!
雖然公安部在2013年規定的“闖黃燈”等同於“闖紅燈”因被社會各界質疑後緊急叫停了,許多地區對闖黃燈的行為改為以教育警示為主,暫不予以處罰。
但目前在個別地區還是會被認定為“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記6分。
“闖黃燈”算不算交通違法行為?
① 搶行黃燈易被誤判為“闖紅燈”
一方面,司機如果故意闖黃燈的話,往往會因為無法判斷通過路口時間。在交通信號變為紅燈時,雖然車頭已過了對面路口,但車尾還是在對面路口停止線外,最後還是被電子警察判定為闖紅燈。
雖然後續該車主申請複議成功撤銷該違章,但為了搶行那幾秒黃燈卻要花費更多時間、精力去申請複議,實在是沒必要。
② 搶行黃燈易發生事故
而另一方面,黃燈搶行是引發路口事故的主因之一,一旦發生事故,車主一般要負全責!
紅燈停、綠燈行
黃燈亮了等一等
寧停三分,不搶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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