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從三次“英荷戰爭”看荷蘭的衰落明明贏得戰爭,卻徹底輸掉未來

由 亓官天亦 發佈於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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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文藝復興時期學者華爾特·雷利曾説過:“誰控制了海洋,誰就控制了貿易;誰控制了世界貿易,誰就控制了世界的財富。最終也就控制了世界本身……”這席話無疑證明了海權的重要性。自文藝復興時代以來,征服海洋是稱霸世界的第一步,近現代有太多國家因海洋崛起也因海洋沒落,尼德蘭王國(即荷蘭)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
公元十六世紀前期,尼德蘭(今荷蘭)窪地還是西班牙王國屬地。直至公元1581年,尼德蘭市民經過長達數十年的獨立鬥爭,才建立起獨立的荷蘭王國。荷蘭不僅國土面積狹小,同時自然資源也極度匱乏,再加上荷蘭位於萊茵河入海處,一些低窪地區每天都會被潮汐淹沒兩次。從這一點來看,荷蘭似乎並不適合人們居住,更別説發展工農業併成為強大的國家。在自然環境惡劣、先天不足的情況下,荷蘭人逐漸把視線轉移到海洋之上。勤勞的荷蘭人在北海漁場捕撈到了大量鱈魚和鯡魚,研究出加工與保存魚類的方法後,荷蘭人將他們的漁產大量出口,大量財富也就隨之積累起來。
或許是由“上帝造海,荷蘭人築堤”精神所驅動,荷蘭的資本主義在十六世紀到十七世紀中葉發展非常迅速。堅持不懈的荷蘭人擁有了遙遙領先於世界的商業和海上運輸業,憑藉先進的造船業,荷蘭一度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大的海洋運輸國家。早在公元十七世紀上半葉,荷蘭就已經擁有1.6萬艘商船。從公元1670年西歐主要國家船舶總噸位排行榜來看,荷蘭90萬噸、英國50萬噸,西班牙、葡萄牙共25萬噸,法國15萬噸。不難發現,荷蘭一國的船舶噸位達到了英、西、葡、法四國的總和,這不得不令人歎服。
先進的造船業是為服務繁榮的商業,而商業帝國的保障則是荷蘭人手中神秘的火器。在將火器用於配備先進戰艦後,荷蘭人利用炮艦逐漸壟斷世界貿易,成為各地貿易中介人。憑藉強大的炮艦,荷蘭人的足跡開始遍佈世界各地,荷蘭也被世人冠以“海上馬車伕”的美譽。由於國土實在狹小,荷蘭人在擁有無人匹敵的武力後,大力發展海外殖民地事業,不斷奪取海外殖民地。公元十七世紀初,荷蘭建立東印度公司,這傢俱有國家職能的商業公司擁有眾多商船、配備強大火力的軍隊及統治殖民地的特權。
東印度公司成立後,荷蘭人以此為根基不斷擴張海外殖民地。為搶佔盛產香料的帝汶島,荷蘭先後在爪哇以及馬六甲擊敗西班牙和葡萄牙的遠洋艦隊。公元1619年,荷蘭以巴達維亞城(今雅加達)為據點,征服了整個蘇門答臘島、錫蘭(今斯里蘭卡)島和蘇拉威西島。兩年後,荷蘭人建立西印度公司,把自己的殖民勢力擴張到了美洲大陸。
也就是從這一時期起,荷蘭南下侵佔塔斯馬尼亞島、從葡萄牙手中搶奪馬六甲,並建立好望角、新尼德蘭等眾多殖民地。各大洲遍佈忙碌的荷蘭商船,使荷蘭成為當之無愧的世界級海洋強國。不過在荷蘭走向巔峯之時,英國也在悄然崛起。消滅西班牙“無敵艦隊”只是大英帝國崛起的開始,在此之後,英國陸續擊敗法國、荷蘭,徹底征服印度和北美,廣闊的殖民地確立了“日不落帝國”的崇高地位。到第三次“英荷戰爭”結束時,英國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強大的商業和海軍強國。
由於英國的殖民活動與荷蘭大致處於同一時期,利益方面的摩擦導致兩國不可避免地出現衝突。早在公元1584年,英國就在北美建立起第一塊殖民地——弗吉尼亞,隨後又擊敗西班牙“無敵艦隊”,開始其海外擴張道路。克倫威爾解散議會自任“護國公”後,更是大肆擴軍,英國海軍擴張了三倍還多,甚至還出現了規模空前的陸軍。荷蘭人意識到英國崛起後,開始處處排擠打壓英國,不僅宣佈大幅增加英國商人關税,還在英國水域肆意捕撈海魚,並把水產品高價售賣到英國以牟取鉅額利潤。這樣的行徑,使英國新興資產階級空前憤怒,身為資產階級代言人的克倫威爾更是忍無可忍,最終決心對荷蘭動武。
公元1651年,英國議會頒佈針對荷蘭商人的《航海條例》,條例規定殖民地運輸貨物至英國或另一殖民地,或歐洲商品運送英國及英國殖民地時,均須使用英國船隻裝載,即一切輸入英國的貨物必須由英國船隻載運。英國的這一行為嚴重打擊了荷蘭商人的對英貿易,英荷矛盾空前激化,戰爭陰霾籠罩着隔海相望的兩國。兩年後,英國艦隊徹底控制英吉利海峽,喪失制海權的荷蘭無法保障自身貿易命脈,全國經濟面臨癱瘓。為報復英國這一蠻橫無理之舉,荷蘭通過“厄爾巴島海戰”和“裏窩那之戰”,使英國失去了地中海區域的全部貿易。在兩國艦隊的“禮尚往來”之下,兩國商人均被戰爭荼毒不輕,兩國資產階級為減少損失,不斷遊説政府進行和平談判。公元1654年,英荷兩國簽訂《威斯敏斯特和約》,第一次“英荷戰爭”以荷蘭被迫承認《航海條例》而宣告結束。英國人雖然贏得了這場因為貿易掀起的熱戰,但也丟失了地中海周邊國家的全部商貿交易,可謂得不償失。
十年後,英國議會又制定了更為嚴苛的航海法案。次年,英國人又在北美搶奪了荷蘭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今紐約),第二次“英荷戰爭”隨即爆發。戰後,取得勝利的荷蘭保有從英國手上搶佔的殖民地蘇里南,但必須割讓包括新阿姆斯特丹在內的北美殖民地新尼德蘭給英國(即雙方互換殖民地)。英國方面則修改航海法,讓出部分商貿利益給荷蘭商人,並被迫答應與荷蘭、瑞典結成三國同盟,共同向新興的法蘭西波旁王朝施壓,三國一致要求法國國王“太陽王”路易十四退還之前在產權轉移戰爭獲得的大批領土給西班牙,而這也為第三次“英荷戰爭”埋下隱患。
公元1672年,“法荷戰爭”爆發。英國對此前的戰敗心有不甘,索性撕毀盟約,與法國結盟共同征討荷蘭。英王查理二世派出皇家海軍聯合法國艦隊一起偷襲荷蘭軍港,但在荷蘭海軍上將魯伊特的運籌帷幄之下,荷蘭艦隊在四次海戰中均取得勝利,英法聯合艦隊大敗而歸。兩年後,英王查理二世迫於議會壓力,不得不與荷蘭再次簽訂和約,英國得到荷蘭部分的殖民地與貿易特權的同時,必須給予荷蘭20萬英鎊的戰爭補償,第三次“英荷戰爭”就此結束。
不過荷蘭在之前的大戰中元氣大傷,再也無力維持海外龐大的殖民地,因此逐漸喪失了世界海洋霸權。同年11月10日,按照之前簽訂的和約,荷蘭正式將新尼德蘭割讓給英國,“海上馬車伕”就此退出北美大陸,屬於荷蘭的海洋霸主時代宣告落幕。也許正如《海權論》作者阿爾弗雷德·塞耶·馬漢所言:“如果説英格蘭是為大海所吸引的話,荷蘭就是被趕向大海的。沒有大海的存在,英國或許會一蹶不振,而荷蘭則會衰敗消亡。”
參考文獻:
《荷蘭史》《日不落帝國的起點:三次英荷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