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族滅絕彌天大罪,西方道個歉就了事?
西方殖民者曾在廣大亞非拉國家犯下滔天罪行,其中的種族滅絕更是“罪中之罪”。面對這些罪行,一些歐洲宗主國過去是拒不承認,最近則是一改戲路,跑出來就種族滅絕問題公開道歉,比如德國和法國。國際上很多聲音都在問,德法葫蘆裏賣的什麼藥?它們當年憑着殖民掠奪發了大財,現在卻成天以人權“教師爺”自居。我們可以通過下面幾個問題捋一捋,它們在涉種族滅絕問題上表現出了哪怕絲毫的公平或道義嗎?
問題一,認錯道歉是不是遲到太久了?
1904年至1908年間,德軍統治者兩次血腥鎮壓納米比亞的反抗起義,導致7萬到10萬納米比亞人死亡。甚至還有300名被害原住民的遺骨被帶回德國進行所謂“研究”,只為求證黑人人種的低劣性,以此來反襯日耳曼民族的高貴和優越。1990年獨立後,納米比亞為追究德殖民時期的種族滅絕暴行奔走呼告。但德國始終嚴詞拒絕,還狡辯稱《防止和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不能回溯使用。
駭人聽聞的盧旺達大屠殺發生在1994年,50萬至100萬人慘遭屠戮,一直以來有許多聲音批評法國是大屠殺事件的幫兇,向當時的政府提供武裝支持和軍事培訓。法國此前一直採取迴避戰術。法國高層曾辯稱,法國何錯之有?要道歉,先請別國帶頭。還有高官稱,法國是唯一一個試圖結束盧旺達內戰的國家,好像不但無過反而有功。
數十萬非洲人的生命説沒就沒了,他們的族人苦等幾十年、上百年都等不到一個真相。他們有沒有人權?犯下罪行的國家不去面對罪行,還有什麼資格高呼人權?德法如今是道歉了,但這個道歉遲到太久了。
問題二,種族滅絕這樣的彌天大罪,認錯就可以了?道歉之後呢?
納米比亞政府説,德方承認罪行是第一步,道歉是第二步,之後應是進行賠償。德國人卻説不得藉此索取任何賠償,計劃給納米比亞和遇難者後代提供“支持”,設立總額11億歐元的“重建與發展”項目,並稱之為“發展援助”。等等,這錢能叫援助嗎?幹了種族滅絕這樣的事,拿點小錢出來修點水利、搞點教育,還美其名曰“援助”?對此,受害民族領導人立場堅定,已經表示不會接受德方提出的所謂“和解協議”。英國曆史學教授奧特勒説得好,這事應當從長計議,不是認為付過錢就算是仁至義盡了。
法國則更為簡單粗暴,壓根沒提賠償的事。不過,法方在推動議會通過歸還非洲文物的立法。我們不理解,較之殘害生命甚至種族滅絕這樣的罪行,僅是歸還文物這樣“廉價的救贖”到底有什麼意義?
問題三,殖民者何時能夠全面承認自己的歷史罪責?
種族滅絕、大屠殺、奴隸貿易,這些血腥的反人類罪行將歐洲殖民者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在歐洲人將非洲人視為商品的時代,如果非洲黑奴從船上被扔入海中,唯一的法律問題是運奴船可否向保險公司索取補償。英法德等歐洲列強建立的殖民體系,阻斷了非洲現代化進程。直到今天,非洲各國已經獨立多年,但非洲的經濟命脈很大程度上仍然掌握在西方跨國公司手裏。
因此,殖民者欠非洲人的不只是道歉,它們需要全面反省,系統性地承認錯誤,並拿出實際舉措幫助非洲建設和發展,而不是在發展援助、氣候融資、疫苗援助等諸多重大問題上不斷開出空頭支票。
這三個問題也許永遠得不到答案。有些人明顯是想甩掉歷史包袱,堂而皇之地迴避責任。但種族滅絕之罪畢竟不能“一悔了之”,因為歷史不會答應,國際社會也不會答應。(鄭文,作者是國際問題觀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