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8月17日電題:“強制休假”,想説愛你不容易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白瑜、張璇、程迪
暑期是休假高峯。但因為各種原因,不少人只能“望假興嘆”。
深圳市前不久公佈《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徵求意見稿)》向公眾徵求意見,其中提出“強制休假”制度,引發公眾熱議。“強制休假”看上去很美,但是究竟能不能落地?“新華視點”記者採訪了相關人士。
(小標題)深圳“強制休假”新規引關注
《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徵求意見稿)》第六十六條“強制休假”制度明確提出,用人單位應當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安排員工作息時間,對腦力和體力勞動負荷較重的員工,實行輪休制度,避免對員工健康造成人體機能過度損耗或者身心健康傷害。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員工帶薪休假制度,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和工會等組織應當加強對用人單位落實員工帶薪休假制度的監督檢查。
為什麼要把“強制休假”着重列出呢?
深圳市衞生健康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徵求意見稿)》參考了《“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也借鑑了國際上一些國家的健康立法;裏面提到的很多做法已經在逐步實行,深圳利用特區立法權制定一部框架性的健康法規,就是為了將這些好的做法固化下來,將深圳醫改和健康保障水平再推進一步。
業內專家指出,我國勞動法已經對勞動者休假權有了明確規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更對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等單位職工的年休假天數進行了具體規定;但是,在執行過程中,休假制度並沒有完全落實。
“帶薪休假制度20多年前就被寫進了勞動法。深圳再行強調‘強制’,就是希望推動帶薪休假制度真正落地。”中國未來研究會旅遊分會副會長劉思敏説。
記者調查發現,雖然帶薪休假制度已出台多年,但落實情況不盡如人意。有些行業默認“996”(上班時間早9點到晚9點,一週工作6天),工作強度大;部分用人單位業務較繁忙,基本上很難實現帶薪休假。
智聯招聘發佈的《2019年白領“996”工作制專題調研報告》顯示,對於八成白領來説,加班是常態,從不加班的白領僅佔18.05%;每週加班10小時及以上的超20%,超七成白領加班沒有加班補貼。
(小標題)“強制休假”能否改變“996”?
“強制休假”看上去很美好,但究竟能否落地呢?
——員工很歡迎,但擔心難落地。
在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工作的小鄭告訴記者,自己從事軟件開發崗位,晚上9點下班,單位附近地鐵仍需排隊。如果公司系統出了故障,無論是否下班,都要馬上解決。“強制休假”制度是好事,但只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你強制執行,我變相強制加班。公司領導可通過手機和郵箱遠程指揮員工在家裏加班。
而且,很多企業採取績效工資,基本薪酬低,工資水平取決於工作量。而帶薪年休假的薪酬則用基本薪酬來計算,導致“帶薪”幾乎成了擺設。
——企業有壓力。
杭州上上街商業管理有限公司CEO張翰奇表示,如果“強制休假”制度不允許長時間加班,員工平均每人減去的工作時長都會作為成本轉嫁到企業身上。對一些初創型企業來説,壓力會比較大。
此外,很多單位“一個蘿蔔一個坑”,一旦員工休假,工作難以安排他人接管。在廣東某大型金融機構做中層管理者的謝女士説:“以前做基層員工時請假容易,但升職後,好多流程審批要經過我;我要是休假一週,進度就要受影響。所以現在只能把年休假打散,特別累的時候零散地休一天。”
——監管有困難。
業內人士認為,對“強制休假”規定,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和工會等組織囿於人力,很難對數量眾多的企業進行主動監督;同時,這些機構也不可能完全無視企業的實際困難。
今年江西省上饒市總工會曾接到部分外貿企業職工投訴,他們帶薪休假的申請被企業拒絕,同時還被要求加班加點趕訂單。上饒市總工會在調解過程中瞭解到,企業也有自己的難處:一方面擔心員工離開後返回,會加大企業防疫難度;另一方面,當前本身就人手緊張,如果因人手不足,導致訂單進一步流失,將關係企業生死存亡。
接到類似投訴,工會雖然也會介入,比如通過聘請的律師出面進行調解,但往往效果並不明顯。如果調解無效,將移交勞動仲裁;但這種情況並不多,因為這往往會迫使員工從原單位離職,並且可能影響他未來在同行業就業。
(小標題)剛性制度仍需柔性治理
業內專家認為,休假權也是人們對美好生活嚮往的一部分,保障職工休假權,符合社會發展的大趨勢。但是,由於不同地區、不同行業情況不一樣,推行“強制休假”制度,可能需要更長時間在小範圍內進行試點,不斷探索完善。
“《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徵求意見稿)》提出‘強制休假’,主要目的是強化法律對社會的引領和保障作用,提升勞動者休假權意識,引導用人單位規範職工健康管理。在面向全社會徵求有關加強健康管理的建議後,具體落地措施會與相關部門會商決定。”深圳市衞生健康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浙江省社會學會會長楊建華認為,深圳提出“強制休假”制度,立法的出發點很好,建議接下來認真研究制定的條例是否具備可行性、執法成本有多大等。如果企業不執行,到底怎麼去懲戒,相關部門也應推出相應細則,來維護法律的權威。
上饒市總工會副主席馬麟建議,工會組織和人社部門等應形成聯動機制,對於勞動者帶薪休假方面的申訴開設專門通道,特事特辦。同時,在全國範圍內,樹立一些典型的標杆案例,並通過媒體加大普法宣傳力度,讓帶薪休假理念得到社會更為廣泛的認可。
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廣東省政府決策諮詢顧問委員會專家委員莊偉光建議,在推動帶薪休假制度落實上,有關部門應少一些口頭上的“強制”,對企業多一些實實在在的鼓勵,比如對於切實貫徹帶薪休假制度的企業,給予一定的税收減免、工會經費減免,降低企業、個人的社保成本。
“休假制度要儘量做到企業、職工的‘雙贏’。”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李實認為,既要保障職工休假權,又不宜大幅增加企業用工成本;長期看,休假權的落實,要靠中國經濟進一步轉型升級,不斷提高技術含量和產品附加值。(完)